82岁老人好心扶起67岁老人,在搀扶过程中因摔倒而去世,这责任应该谁来负?
法院给出了答案:
82岁搀扶者,符合传统美德!
由被扶者的67岁老人赔付2万元补偿!
📰近日,新闻媒体报道了一起发生在温州乐清的案例:
2025年10月份,82岁的老人赵某,经过柳市的一条巷子,看到67岁林某摔倒在巷子里,想挣扎着站起,却也难以站立,赵某见状,出于好心,想要把林某扶起。
只是,年老的赵某,体力也不好,在搀扶拉扯过程中,双双再次摔倒在地,导致赵某也受伤进院,最终,在留医了7天后,因脑梗死、心脏病等原因去世。
赵某的子女在丧父的悲痛中,于2026年3月份,把林某告上法庭,诉求林某补偿医药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七万元。
而被扶者林某的家人则认为:
林某摔倒并没有请求帮助,是赵某自作多情,强行扶起,才导致悲剧的发生!不应对悲剧负责任!
林某及其家人说:林某摔倒后意识清醒、身体无明显不适,能够独立起身,未向任何人大声呼救或请求帮助,且有拒绝赵某的帮扶。
最终,法院经过公平公正的审查,认为:
赵某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符合传统美德,林某应该给予赵某适当的补偿。
最终敲定,林某赔付给赵某家人2万元作为补偿!
这一起“老人搀扶摔倒反致身亡,法院判补2万”案例,法院的判决还给了人间的温度:既用“适当补偿”肯定了见义勇为,又用“无过错不赔偿”守住了法律底线。
法律护住了善良,也让好心人少了后顾之忧,这才是社会该有的正能量。
您觉得,这一起案例法院的判决如何?
(取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