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卖房扯皮的花样,是真的越来越多。
2022年钱女士在上海徐汇区,买了陆女士的一套房子。
当时谈交易的时候,楼栋的加装电梯工程马上就收尾了,基本算是现成的电梯房。
原房主陆女士当时说得特别好听,说自己早就把电梯公摊的费用全部交清了,等电梯装好随时能用,特别方便,这也是卖房的一大亮点。
钱女士听着也算靠谱,就顺顺利利地签了合同、过了户,全款把房子买了下来。
谁料想,坑在一年后才爆出来。
电梯正式试运行,钱女士开开心心地去申领电梯卡,结果直接被物业拒了,压根办不下来。
钱女士感到莫名其妙,房子买了,电梯凭啥不能用?
后续一打听才知道,原房主陆女士在卖房之后,偷偷联系了居委会、物业还有电梯安装方。
她还一直以老业主的身份说事,说自己不需要电梯卡,甚至还想把之前交的电梯分摊费给退回来。
这下相关单位直接犯难了,一头是新业主,一头是找上门要退费的老业主,权责分不清,谁敢随便发卡?
只能拖着不给钱女士办理。
好好的电梯房,硬生生变成了无梯房,钱女士属实吃了哑巴亏。
很多人肯定看不懂,觉得这操作简直离谱到家了。
房子都卖完过户了,产权早就转移了,结果原房主想着,房款我全额拿,我之前交的电梯费我还要单独退回来,两头好处都想占。
无奈之下,钱女士只能一纸诉状把陆女士告上法院。
这案子看着复杂,其实法理特别清晰,法院判得也是干脆利落。
首先,电梯属于小区楼栋共有部分,不是单独附属商品。
法律上有个最基本的规则,权益随房走。
房子产权过户给谁,房子附带的所有公共权益,就自动归谁,根本不跟着原房主个人走。
其次,虽然双方购房合同里,没有白纸黑字写明房款包含电梯费用。
但当初卖房时,原房主明确以“电梯已付费、随时可用”作为卖房卖点,这就默认了这笔费用包含在交易里,使用权一并转让。
说白了,你卖房的时候,电梯是房子的加分项、溢价点,靠着这个卖的房子,现在交易完成了,你回头单独抠一笔电梯费想退,纯属不讲道理。
最后法院直接驳回了原房主的退费诉求,判定新业主合法拥有电梯使用权,物业必须配合办卡。
网友看完也是清一色吐槽,这算盘打得珠子都崩人脸上了,里里外外都想赚钱。
不少人猜测,大概率是后续房价涨了,原房主觉得自己卖亏了,不好意思反悔房价,就想着在电梯费上偷偷找补,格局真的太小了。
所以说,以后要是买二手房,真的别信任何口头承诺!
以前很多人买房图省事,卖家说啥都信,最后全是隐患。
尤其是加装电梯、公共分摊费、配套设施这些细碎问题,最容易扯皮。
一定要核实缴费凭证,所有使用权、费用归属问题,全部写进合同补充协议里。
过户之后第一时间变更物业信息,办好门禁、电梯卡,别给有心人留任何钻空子的机会。
做人做事总得讲个规矩,房子的红利你享受了、房款你全额收了,过完户还回头抠鸡毛蒜皮的小钱,属实败人品。
法律虽然不会让人吃亏,但也绝不会纵容这种占便宜没够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