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毒死狗判4年,
狗咬死人判3缓4!
女主人辞职为狗追凶3年,别再瞎吹捧了!
全网竟然有很多吹捧北京毒狗案判得好,都在夸狗主人辞职3年追凶太深情,麻烦清醒一点!别再是非不分!
先说最现实的:投毒犯法该罚,但4年实刑,真的很多人觉得判重了!
我不同情毒狗的人,在小区公共区域下毒,害死活猫狗,本身就触碰法律底线,被罚一点不冤。
但大家争议的从来不是“该不该罚”,而是罚得是不是太重!
再看另一边:河南2岁女童被烈性犬活活咬死,人命没了,狗主人只判3年缓刑4年,赔25万就不用坐牢。
害狗重判实刑,害死人轻判缓刑,这样的对比,换谁都会觉得不公平、太双标!
再说全网尬吹的“感人事迹”:
为狗辞职追凶3年,一点不值得赞扬,更不配当榜样!
心疼爱犬、想讨公道,完全能理解。
可辞掉工作、放弃正常生活,耗掉整整3年时间,把全部精力都绑在一件事上,这不是深情,这是偏执、极端、本末倒置!
人先要活好自己,才有资格谈其他。
为了狗赌上职业生涯、抛下现实生活,这种选择只适合她自己,绝对不该被吹捧成正能量,更不该让普通人效仿!
还有所有人都在回避的真相:
矛盾爆发,从来不是单方面的错!
为什么会有人铤而走险下毒?
根源就是不文明养狗,把邻里逼到忍无可忍!
遛狗不牵绳、半夜狂叫扰民、粪便不清理、吓到老人孩子……
长年累月的骚扰,才攒出了血海深仇。
投毒绝对违法,必须严惩;
但不守规矩的养狗人,就是悲剧导火索,半点也不无辜!
最后说句戳心大实话:
我们可以爱狗,但不能是非颠倒;
可以维权,但不能极端偏执;
可以同情宠物,但不能忘了人命永远比狗重要!
爱狗没错,但别把狗权捧得比人命还高!
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你是怎么看待这两件事的?欢迎评论区谈谈你的看法…
北京毒狗案判4年 毒狗案量刑争议 辞职为狗追凶不值得捧 文明养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