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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湖南岳阳,汨罗市街头两个戴着口罩的年轻女子和一只黑狗被关在不锈钢铁笼

脸都不要了!湖南岳阳,汨罗市街头两个戴着口罩的年轻女子和一只黑狗被关在不锈钢铁笼里。笼子顶上竖着一块纸牌,写着三个大字——“偷人的”。几个男的推着笼子沿街走,竟还有一个女的在旁边敲锣。路人围了一层又一层,有人拍照,有人录视频。很多人第一反应:2026年了,还有“浸猪笼”?

6月26日凌晨,警方通报——全是摆拍!

主谋何某,38岁,从6月22日开始,他纠集龚某某等8个人,在汨罗公共场所多次摆拍低俗场景。

笼子、纸牌、敲锣、推笼子——每一个环节都是设计好的。目的就一个:博取网络流量、牟取不当利益。

通报里——“多次摆拍低俗场景”特别扎眼!也就是说,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

他们不是不懂法,而是算好了“流量账”,一次次在街头演这出闹剧。

目前,何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龚某某等8人被行政拘留。

有网友一针见血:“一是制造社会恐慌,二是颠覆社会认知,三是宣扬暴力,四是侮辱人格。这些事都不是小事,必须严肃处理。”

中国妇女报说:把女性关进铁笼、挂牌游街,复刻“浸猪笼”的私刑场景,“自带封建糟粕的恶臭”,公然践踏女性人格尊严。

这不是愚昧,这是精确的恶——他们脑子清醒得很,知道什么能引爆流量,就专门挑什么演。

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这种低俗摆拍屡禁不止?是违法成本太低?还是平台审核太慢?又或者我们太容易被煽动?

有人可能会说:“女子是自愿配合的,关别人什么事?”

问题是——公共场所不是私人片场。把铁笼推上大街,挂侮辱性牌子,让几十上百人围观拍摄,这就不是“自愿”两个字能洗白的。

在法律属于:公然侮辱他人、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就是违法。

事件刚发酵时,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肯定是谣言”。

同一时间,派出所已经确认涉事人员在接受调查。一句仓促的“辟谣”,被后续通报打了脸。基层公信力,经不起这样一次次的损耗

“浸猪笼”封建私刑,早该扫进历史垃圾桶。

可为了流量,什么都能拿来演——今天演“浸猪笼”,明天就能演更恶劣的东西。

当侮辱变成娱乐,当违法变成流量密码,这个社会还有底线吗?

何某被刑拘,是他应得的。

作为平台面对此类内容,能不能跑在“新剧本”前面?

创作者能不能管住自己的贪念?

我们每个刷到视频的人,是愤怒转发、还是果断举报?

网络上的“热闹”,未必是真的;眼里的“愤怒”,可能正是别人设计好的收割工具。

想要清朗的网络环境,光靠警方打击还不够。平台得把好审核关,低俗内容别让它传出去;做内容的人得守好底线

流量是一时的,法律和良知是一辈子的。谁想靠侮辱别人博眼球,法律就送谁进真正的铁笼!

媒体:必须严打宣扬封建糟粕的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