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安徽滁州,女子和朋友在清吧喝酒的时候,遇到陌生男子纠缠,更是趁着女子不注意的时候,在女子的饮品中加入了西地那非(伟哥)。女子感到味道不对,立刻报警,但警方认为男子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只要求双方签订男子赔偿1.3万元的调解协议。女子在咨询律师之后,撤销调解协议坚决走法律途径追责。
2026年3月的一个晚上,程女士和朋友相约去滁州当地一家清吧放松,几个人安静坐着小坐聊天。
席间有陌生男子过来搭话劝酒,简单寒暄几句后,对方叫来同行的韩某,韩某走到程女士身边坐下,举止十分轻浮,不断做出搂抱、触碰的骚扰动作。
程女士十分反感,当场推开对方,明确拒绝了韩某的不当行为,本以为对方会知难而退,没想到韩某心存歹念,悄悄谋划了出格的举动。
店内监控完整记录下了全过程,韩某先是拿出一包外文包装的药物向身边同伴展示,这款药物正是西地那非,也就是大众熟知的伟哥。
趁着程女士起身离开座位的空档,韩某快速将药物里的粉色凝胶倒进了程女士摆在桌上的饮品中。
程女士回到座位后,没有发现杯中异样,小口喝了一点饮品。
刚入口就察觉到味道怪异,和原本的饮品口感完全不同,她立刻停止饮用,把杯里剩余的液体倒了出来。
倒出饮品后,杯底残留的粉色异物清晰可见,这一刻程女士彻底慌了,意识到自己的饮品被人动了手脚,她立刻选择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此事。
办案民警抵达现场后,调取了店内监控视频,核对了涉事药物,还逐一询问了在场人员,做好笔录取证。所有证据都能证实,韩某下药的行为真实存在、证据确凿。
可案件的走向,却和大众预想的截然不同。警方核查完毕后,出具了不予立案的相关通知。
不予立案的核心原因,是这款涉事药物并不属于法律界定的麻醉品、致幻剂或有毒违禁品,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最终,警方将整件事定性为治安纠纷处理。
后续在警方的居中调解下,双方展开协商。身处慌乱和后怕中的程女士,当时身心俱疲,只想尽快了结这件糟心事。
经过沟通,双方达成调解意向,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按照协议内容,韩某赔偿程女士1.3万元,双方就此了结此次纠纷,不再追究彼此责任。
协议签字生效、赔偿款到账后,这件事看似彻底画上了句号。但平静下来的程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自己平白无故遭受骚扰、被人恶意下药,身心都受到了极大伤害,对方恶劣的行径,怎么仅仅赔钱就能一笔勾销?带着满心疑惑,她专门找了律师咨询专业意见。
律师在详细看完监控证据、梳理完整案情后,给出了明确的解答。韩某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刻意在他人饮品中投放药物,肆意侵犯他人人身安全,行为性质恶劣,不该被简单归为普通治安纠纷。
专业的法律分析,让程女士坚定了维权的决心。她不再接受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做出了一个关键的决定。
程女士主动撤销了此前和韩某签订的调解协议,同时把1.3万元赔偿款全额退还对方。目前,她已经正式启动司法程序,准备通过合法途径追责,让韩某为自己的恶意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事件曝光后,网上的讨论热度居高不下。绝大多数网友都无法认同当初的处理结果,大家普遍认为,下药行为本身就自带恶意,不管药物是否属于违禁品类,都是对他人人身安全的严重漠视和侵害。
也有不少法律人士解读,这起案件的争议点,在于相关法律界定的模糊地带。针对投放非违禁类处方药物的行为,目前的判定标准不够细化,才出现了证据确凿却无法刑事立案的情况。
但无论如何,公众在公共场所的人身安全,理应得到最严格的保护。
如果这种刻意算计、恶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始终只用金钱赔偿来解决,不仅无法惩戒恶行,也难以给受害者公道,更起不到警示社会的作用。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荔枝新闻 2026年6月30日 《女子酒吧被男子投放“伟哥”,警方不予立案,当事人:已撤协议正走法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