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在饭店吃饭,见一女子抱着宠物狗进店就餐,他上前提醒女子:不该抱狗进店吃饭。女子白了他一眼,男子不甘心又和店家说,不料,店家不理他。男子生气准备离开,突然,女子将一杯奶茶泼他身上,男子顿时拿起汤粉回击,结果,被女子一伙人给打了一顿。男子气的报警,经调解,对方赔偿他10500元。事后,男子认为店家不该让顾客带狗进店,要求对方给个说法,可店家给出的解决方案,让他无法接受。
6月中旬的一个中午,吴先生在家附近的馆子准备吃碗粉,刚坐下没一会儿,就见一行人进店,其中一位女士怀里抱着只宠物狗,径直就往就餐区走,全程没有一个店员上前阻拦。
常在外吃饭的人都懂,堂食区人来人往,宠物掉毛、携带菌群,万一沾到餐具或食材,遭殃的是所有就餐的人。吴先生寻思着店家不管,自己作为食客提一句也没什么,就走过去好声好气跟对方说,餐饮区一般不让带宠物进来。
结果人家连话都没接,斜着眼睛翻了个白眼,转头就跟同伴说笑,直接把他当空气。
吴先生碰了一鼻子灰,转头就找店员反映,想着你们是开店的,管这件事名正言顺吧?没成想店员要么低头擦桌子忙活,要么支支吾吾打太极,从头到尾没过去说一句话,摆明了不想得罪顾客、多管闲事。
店家的纵容相当于给对方撑了腰,几句口角呛下来,吴先生觉得跟这帮人说不通,转身就想走,免得惹一身麻烦。谁知刚迈步子,身后那名女子直接端着整杯奶茶,照着他后背就泼了过来。
冰凉的奶茶混着糖渍泼了一身,任谁都压不住火。吴先生气头上,顺手就把自己桌上刚端来的汤粉朝对方方向泼了回去。这一下彻底点燃了矛盾,跟女子同行的两三个人立马冲上来,对着他拳打脚踢。
平白无故挨了顿打,吴先生当场报了警。最后在派出所调解下,动手的几个人承担医药费、误工费等所有损失,一共赔付10500元,双方就肢体冲突这件事签了和解。
可吴先生心里的坎一直过不去。在他看来,这事从根上就是店家失职——先不说按规定餐饮区本来就不能进宠物,就算没有顾客提,店家也该主动拦着;后来矛盾起来了,店家全程旁观装死,但凡出来个人劝一句,也不至于闹到动手的地步。
他找上门要说法,店家的回应差点把他气笑:说给拿几份牛肉当赔礼,这事就算翻篇了。吴先生当场拒绝——自己挨了打、受了委屈,在店家眼里就值几斤肉?他转头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了这家店,还把整个经历发到了网上。
等事情在网上传开、热度上来,店家又托中间人来找他,说愿意出2000块钱私了,条件是必须删掉网上的帖子、撤掉投诉。吴先生还是没答应,他说自己从一开始就不是奔着要钱来的,就是想让这家店知道,开饭馆不能只赚钱不担责,该守的规矩必须守。
这事在网上发酵后,评论区直接吵成了一锅粥。
有网友说自己碰到过同款情况,店家死活不管,最后只能自己默默换店,特别能理解吴先生的憋屈;
也有人觉得他太较真,店家都装瞎,他出这个头干嘛,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更多人把矛头对准了店家:最该被罚的就是商家,收着饭钱却连最基本的就餐秩序都不维护,所谓的安全保障义务全成了摆设。
说实话,我挺佩服吴先生的。
现在很多人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看到违规行为都抱着“反正不影响我”的心态躲开,可公共环境的规矩,从来不是靠躲就能守住的。今天你看着别人带狗进店不说话,明天可能就有人在餐厅抽烟、大声喧哗,最后所有守规矩的人,都要为这份纵容买单。
而且这真不是矫情,《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里明确写了,餐饮就餐区禁止非服务类宠物进入,这是关乎食品安全的硬要求,不是谁的个人喜好。更别说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明明能劝阻却选择和稀泥,看着矛盾升级导致顾客受伤,本身就该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打人的赔的是伤人的账,店家该补的是失职的课,根本是两码事。
现在距离吴先生投诉已经过去十多天,监管部门称还在调查处理,可涉事饭店照样开门营业,面对媒体询问也只说“无可奉告”。吴先生表态,如果最后处理结果不满意,他会走法律途径起诉,这个公道一定要讨到底。
其实这件事最让人唏嘘的是,站出来维护公共规则的人,反而要挨最痛的打、受最多的质疑。长此以往,还有谁敢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
换作是你,在饭店碰到带宠物进店就餐的,你会选择出声提醒,还是默默走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