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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的朋友给他推荐了两个妹子,男子深夜无聊,先支付1800元约了一个妹子开

山东,男子的朋友给他推荐了两个妹子,男子深夜无聊,先支付1800元约了一个妹子开房,完事后又支付了200约了另一个妹子,也是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本来这次完事后,大家也就各自分别,没啥事了。没想到有一天,这俩妹子给别的男人服务的时候,被抓了现行,查俩妹子账户的时候,看到了男子的转账。

就凭借转账记录,男子被传唤,从他手机里还查到了聊天记录,确定男子存在违法的事实。

据悉,男子因此被处以了12天的行政拘留,并且处以罚款1500元。

(本案例取材于:裁判文书网)

面临这样的处罚,男子心想:你们又没有抓我个现行,我就要咬死了不承认。但是不认罪,不代表没违法啊。

时间还要回溯到男子跟哥们一起玩这一天,这位男子黄某,一起喝酒的时候,他的好兄弟给他推荐了两个妹子。

当时好兄弟神情闪烁,跟黄某表示:她们是可以约的,只不过就是有偿的。

这话,黄某立刻就听到了心里去了。

到了事发这一天,快到凌晨的时候,黄某感到很无聊,于是他拿出了手机。

黄某先是跟14岁的韩某聊天,约她去酒店里见面,当时支付了1800元,二人在酒店里一番快活。

完事后,黄某又开始找17岁的元某,问她有没有时间过来。确定了之后,给元某支付了200元,见面之后,也是在酒店里相欢。

虽然是有些累,不过今天也算是平安度过,一切都是相安无事。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算是翻篇了,没想到有一天,有个办案人员给黄某来电,传唤他去相关部门接受调查。

这个时候黄某就有些发愣,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韩某跟元某两个女子,有一次参与了活动,跟另外一个男子刘某服务,没想到正好碰到了临检人员,这下好了,三个人被抓了现行。

在调查韩某跟元某二人的转账记录的时候,查到了黄某,这下两位女子就把之前的经历,一五一十的交代。

有转账记录、有口供、有酒店开房的记录跟监控、还有各自的聊天记录,这下,基本就是完整的证据链了。

谁知道,黄某完全否认,他就说,自己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当时在房间里,各自休息而已,啥事也没做啊。

但是这个抗辩,几乎是无效的,办案人员结合上述证据链,依法对黄某处以了为期12天的行政拘留,并且处以1500元的罚款。

出来之后,黄某可不依,他直接就上诉了,要求撤销对于自己的惩罚。

黄某认定,他跟韩某之间,属于恋爱关系,二人之间有欠债的情况,当时还拿出了一张借条,韩某欠黄某4000元。

随后黄某又说跟元某也是恋爱关系,但是他的这个抗辩,很快就被相关部门给推翻了,因为前后说法不一,一会跟两个人恋爱,一会又是欠钱的。

再者,结合两位女子的口供证词,加上办案人员这边执法记录的证据链,都是可以直接证明,黄某就是治安违法了,即便个人再做抗辩,还是需要以证据为主,基本不采纳。

最后相关部门判定,驳回黄某的上诉,维持对于他的行政处罚。

有网友表示,抛开男女合意这件事不谈,约的是14岁的女孩,这个确定也没事吗?

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即便男子是零口供,但是只要证据链齐全,锁定了线索,仍然可以给男子定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男女之间达成合意的行为触犯治安违法,依法要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罚款,并且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没有发生行为的,要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男子的行为属于既遂,因此不能按照情节较轻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在约了两位女子开房之后,男子的行为已经属于既定的事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相关部门查案的时候,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不得惩罚;但是存在其他证据互相印证,完全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仍然可以做出治安处罚。

本案中的男子,一直不肯认罪,但是现在却存在三类证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两位女子的口供,已经形成的证据闭环。

据此可知,办案人员办案流程合规、对于男子的处罚合法。

另外就是时效的问题,事发6个月内,只要锁定了线索,仍然可以追责,所以不要想着侥幸逃脱。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评论列表

人生如梦
人生如梦 10
2026-07-16 18:57
论现金的重要性

自己你看家里不客气能到底怎么了 回复 07-16 19:21
实在人

bitty
bitty 6
2026-07-16 13:58
事实证明,完事要消消乐
小张探花去钓鱼
小张探花去钓鱼 4
2026-07-16 13:15
现金为王!
用户80xxx36
用户80xxx36 3
2026-07-16 17:51
14岁 17岁
小小咸鱼翻身
小小咸鱼翻身 3
2026-07-16 17:49
传唤不去p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