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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生报警称被生父强奸 16岁女生告强奸,致使生父一审获刑无期,二审又改口称

16岁女生报警称被生父强奸

16岁女生告强奸,致使生父一审获刑无期,二审又改口称系诬告。

据大风新闻报道,时年16岁的女生,于2024年6月22日晚,与父亲在电话中争吵,次日在表妹陪同下报警称被强奸。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8年期间,男子采用手抠等方式,在多地持续对女儿实施猥亵;2018年至2024年2月期间,男子还在宿舍和家中多次强行与女儿发生关系。

公诉机关认为,男子多次强行与负有特殊照顾职业的被害人发生关系,情节恶劣,应以强奸罪及强制猥亵罪对其数罪并罚,建议判处男子无期徒刑。

在庭审时,男子否认有对女儿实施猥亵或强奸,其表示是女儿不服其严格管教而进行诬告,此外,女儿还因患抑郁症服用精神类药物后出现幻觉。

而其辩护人表示,该案证据不足,无物证、痕迹证据等客观证据,被害人陈述前后不一致,关于案件细节的描述前后矛盾,且多次向其他证人提及其虚假报案,存在明显诬告陷害可能。

时为女生法定代理人的母亲亦认为,其丈夫没有强奸、猥亵女儿,女儿报警控告父亲对她性侵为虚假陈述。

一审法院认为,男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女儿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2025年8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判处男子无期徒刑。

男子不服判决,选择上诉。

二审时,本案受害人,即男子女儿,选择出庭作证。

其女儿表示,自己在一审阶段所作的,关于父亲对她实施强奸、猥亵的陈述均系捏造、诬告,报案动机系因当初遭父亲批评管教心生怨恨,意图通过诬告达到脱离家庭管束的目的。

其女儿还表示,当初是自己不懂事酿成大错,现在想来很后悔,但不能冤枉父亲,想替他洗清冤屈。

截至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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