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男子在4家公司任职电工,领4份工资,没想到,男子遭遇车祸,休养一年时间,直接损失了4份工作的全部收入,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只按照一份工作向男子赔偿。男子不接受,要求按4份收入进行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男子将对方起诉,法院这样判。
据悉,赵师傅是行业里经验老道、手艺过硬的资深电工。
因为技术扎实,周边好几家工厂都抢着找他做电路维护。
赵师傅为了多挣点钱补贴家用,他和4家公司分别达成用工约定,错开每家单位的值班时间,24小时轮班跑业务。
4家单位每月都会按时给他结算工资,4份收入全都有合同、银行流水、排班记录做凭证,是实打实靠熬夜、拼体力换来的合法劳动报酬。
安稳打几份工的日子没过多久,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彻底打乱了他的生活。
车祸造成赵师傅身体受伤严重,医生诊断需要休养整整一年。
这一整年里,他完全没办法去四家公司上岗干活,四份稳定收入直接全部中断,经济压力瞬间压到他身上。
等到处理车祸赔偿的时候,矛盾一下子爆发了。
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只愿意按照普通单份工作的标准,赔付一笔误工费,他们一口咬定:“现实里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做四份工作”为由
直接无视另外三份工作带来的收入损失,不肯承担赵师傅全部的误工损失。
赵师傅心里又委屈又气愤。他每天不分昼夜连轴转,四份工资都是自己熬时间、耗体力挣来的,停工一年损失的4份收入,凭什么只按一份赔偿?
他多次主动找肇事者、保险公司协商,反复拿出四家公司的排班表、劳动合同、每月工资转账记录,证明四份工作真实存在。
可对方始终不肯松口,只坚持只赔一份的方案。
可无论赵师傅怎么举证、怎么沟通,对方始终不肯松口,坚持只赔付单份误工费,多次协商全部谈崩。
赵师傅一气之下,将对方起诉法院,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按照四份工作的实际总收入,足额赔付一年休养期的误工费。
很多人骨子里有固有偏见,默认打工人只能拥有一份收入,觉得同时做多份工作是不真实。
却忽略底层人为了养家糊口,愿意拼尽全力吃苦谋生的无奈。
赵师傅能拿出完整证据自证收入,已经算是幸运。
还有不少灵活就业、多份兼职的劳动者,没有完善合同、流水留存,出事之后根本无法举证,只能白白吃下经济损失的亏。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的计算,应当按照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核算,受害人有多份合法劳动收入的,全部实际损失都应当纳入赔付范围。
法院开庭审理后,逐一核对了赵师傅提交的全部证据,四份用工合同、持续多年的工资转账流水、每日排班记录、厂区工作证明全部真实有效,足以证实赵师傅同时为4家公司提供劳动、拥有四份稳定收入的事实。
保险公司仅凭主观猜测否定受害人合法收入,没有任何证据支撑,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赵师傅14万余元误工费,覆盖四份工作停工一年的全部收入损失。
多劳从来不多得,只有拿出完整证据、敢于维权,才能守住自己的血汗钱。
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幸好法院不看偏见、不看刻板印象,只认事实、只认证据、只认公道。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