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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1.8亿存银行5年,对账全正常,用钱时只剩44万!官司还两次败诉。 北京

离谱!1.8亿存银行5年,对账全正常,用钱时只剩44万!官司还两次败诉。

北京一家公证处,2013年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了对公账户,把一大笔钱交给银行做理财托管,累计本息加起来足足有1.8亿。

从2014年开始,银行一名内部员工就开始钻空子搞小动作。他不走银行正规流程,也没有经过公证处半点同意,私下偷偷把账户里的托管资金往外转。

他转走的所有钱,全部流向了自己的亲戚,还有他本人名下实际掌控的几家公司。整整五年时间,上亿的资金被一点点掏空,全程没有出任何纰漏。

为了掩盖自己挪用资金的违法行为,这名涉案员工私自伪造了银行的公章,偷偷做了一整套假的对账单和理财利息单据。负责对接业务的客户经理,还会定期亲自上门给公证处送这些假账单。

到了2017年,这个原本躺着1.8亿资金的账户,真实余额居然只剩44.8万多。2018年,公证处依据虚假账单,用账面 1.8 亿再次新购该行理财,后续理财到期无法兑付,核查才发现资金掏空,银行根本拿不出钱,这场隐瞒了五年的骗局才彻底曝光。

事情彻底查清楚后,银行把所有问题,全部推成了员工的个人犯罪行为,想彻底和自己撇清关系。
银行给出的理由特别敷衍,核心作案的员工现在精神状态异常,人也失联失踪了,当初对接的客户经理也早就离职。银行借着这些理由,一口咬定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公证处手里握有全部证据,能证明钱之所以丢了,完全是银行内部管理混乱、风控不到位导致的。公证处无奈之下只能起诉银行,要求对方赔偿1.8亿的理财本息,维权过程却格外憋屈。

一审、二审两级法院,都采纳了银行的说法。法院以案件牵扯到刑事犯罪为由,套用了先刑后民的规则,直接驳回了公证处的民事起诉。一时间,这1.8亿的巨额损失,彻底没了追讨的渠道。

很多普通人看完都想不通,钱是存在银行、在银行的管控范围内丢的,凭什么要让存钱的机构自己承担损失?其实这是很多银行惯用的套路,靠着先刑后民的规则拖延时间,想尽办法逃避民事赔偿。

公证处没有就此认栽,坚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5 年 9 月 30 日,最高法给出了最终裁定,直接纠正了之前两级法院的错误判决。

最高法把道理讲得通俗易懂,公证处和银行之间的理财纠纷,是普通的民事合同纠纷,追究的是银行的管控和履约责任。员工私自造假、挪用资金,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追究的是个人的法律责任。

这是两件完全不搭边的事,涉及的主体、出事的原因、追责的对象全都不一样。警方和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根本不能影响普通人、企业的民事维权。

最终,最高法撤销了一审、二审的驳回裁定,安排北京金融法院重新审理这起案件,直接撕碎了银行想免责的借口。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实打实的醒,不管是个人存钱,还是公司、单位托管资金,都别只信业务员给的纸质账单。纸质单据随便就能造假,只有银行柜台、官方网银查到的实时流水,才是真实靠谱的账目。

大家一定要分清责任,员工犯法自有司法机关去判刑追责。但银行如果内部管理松散、风控有漏洞,导致客户巨额资金受损,就必须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不能一句员工离职、人失踪了,就想把所有责任甩干净。目前这个案件还在重新审理中,最终的赔偿结果还没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