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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龙南创辉电子厂里,一名暑假工姑娘干完试用期准备结算工资,厂方人员却说出伤人话

江西龙南创辉电子厂里,一名暑假工姑娘干完试用期准备结算工资,厂方人员却说出伤人话语:“你只值一块钱一小时。” 管理人员还拿产品损坏为由,声称要让她赔钱,甚至反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在这上过班?”

这段争执对话,被 18 岁当事人沈某用手机完整录制下来。7 月 22 日前后,视频经上游新闻、大风新闻等媒体转发,画面里清晰可见 “龙南创辉电子” 字样,事件迅速引发全网讨论。

事情发生在 7 月 21 日。沈某趁着暑假外出勤工俭学,来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创辉电子有限公司应聘暑期工。

厂方称双方曾经口头约定薪资标准为每小时 8 元保底计件,同时约定试用期 2 天,试用期主动离职不予结算报酬;但这一说法遭到沈某否认。

结算工资时矛盾彻底爆发。管理人员先询问沈某是否知晓 2 天试用期约定,沈某不认可 “试工无薪” 的说法,认为付出劳动就应当获得报酬。

管理人员先是提出 2 元一小时,随后改口为 1 元一小时,并说出 “你只值一块钱一小时”。当沈某要求对方拿出产品损坏的证据时,对方回怼:“你有什么证据在这里上过班?你现在去告我。”

从法律角度来看,厂方这套说辞站不住脚。管理人员在沟通中持续讨论薪资标准,本身已经构成认可沈某提供劳动的自认。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无法举证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同时需要厘清法律边界:全日制在校学生暑期勤工俭学,一般认定为劳务关系,不直接适用劳动法,但依然受《民法典》约束。

即便双方属于劳务关系,1 元 / 小时的报酬标准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劳动者有权请求参照当地同类劳务市场合理薪资确定报酬。

7 月 23 日,龙南市劳动监察大队表示已经关注网传视频,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处置。7 月 24 日,龙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向媒体回应,“1 元 / 小时” 属于双方争执过程中的情绪化表述,并非事前约定薪资;

涉事企业已经与沈某结清劳动报酬,人社部门对涉事企业开展批评教育,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用工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暑期学生用工权益保障,人社系统每年暑期都会持续发布用工风险提示,规范企业招录实习生、勤工俭学学生的报酬发放、工时管理。

2024 年人社部在全国组织开展 “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覆盖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排查处置大量欠薪线索。

沈某能够快速维权成功,正是基层劳动监察维权机制发挥作用。工资虽然结清,但那句刺痛人的话语引人深思,如何规范小微企业短期用工,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纠纷,依然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