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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潜艇归属海军并不属于火箭军,虽然它能发射核导弹

不少军事爱好者常会产生疑问:搭载洲际核导弹的核潜艇,究竟归海军还是火箭军?答案十分明确:所有核潜艇,无论攻击型核潜艇还是

不少军事爱好者常会产生疑问:搭载洲际核导弹的核潜艇,究竟归海军还是火箭军?答案十分明确:所有核潜艇,无论攻击型核潜艇还是搭载巨浪潜射导弹的战略核潜艇,全部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火箭军并不装备、也不管辖任何潜艇装备。二者分属不同军种,承担完全独立的战略任务,不能混为一谈。

从编制体系来看,潜艇部队是人民海军五大核心兵种之一,核潜艇是海军水下作战体系的核心装备 。从上世纪70年代我国首艘核潜艇“长征一号”下水服役开始,091、093系列攻击核潜艇,092、094系列战略核潜艇,全部编入海军各潜艇支队,停靠海军专用潜艇军港,由海军统一调度、训练、执勤。近期国防部官方通报的潜射洲际导弹试射,开篇便清晰标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战略核潜艇组织发射”,直接印证核潜艇的军种归属 。

很多人混淆二者,根源在于不了解我国“三位一体”核力量的分工边界。火箭军执掌的是陆基核打击力量,装备东风系列洲际弹道导弹,依托陆地发射车、地下发射井执行战略威慑任务;而海基核反击力量,载体是深海巡航的战略核潜艇,归海军潜艇部队指挥,搭载专属的巨浪系列潜射导弹,二者只是核威慑体系里两条平行的作战链条,不存在隶属关系。简单区分:陆地发射核导弹是火箭军的职责,水下深海发射核导弹,属于海军核潜艇部队的任务。

两类核潜艇分工清晰,均由海军统筹:攻击型核潜艇主打远洋反潜、护航、水下突袭,争夺制海权;战略核潜艇是水下移动核发射平台,常年潜伏大洋深处执行战略值班,依靠极强的隐蔽性,成为我国最可靠的二次核反击底牌。一艘战略核潜艇的航行、隐蔽、通信、水下发射全流程操作,从艇长到全体艇员都是海军官兵,港口维护、远航补给、水下演练,整套保障体系完全归属海军建设。

火箭军的作战范围局限于陆地,所有装备、阵地、人员均以陆地为依托,没有水下作战装备,也不具备操控、维护核潜艇的专业能力。核潜艇需要适应深海高压、海洋水文、水下通信等特殊环境,配套潜艇基地、船坞、深海救生、海洋测绘等全套海上保障体系,这套完整的建设与运维体系,只有海军具备完整配套。

站在国防全局视角,海军核潜艇与火箭军陆基导弹部队互为补充,共同构筑完整核盾牌。火箭军的陆基导弹反应迅速、打击覆盖广,是首轮威慑主力;海军战略核潜艇藏身万里深海,难以被追踪锁定,即便陆基阵地遭遇打击,水下核潜艇依旧可以完成核反击,二者分工明确、互不统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