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黄先生超重情义,侄子要结婚,他打算送辆奥迪A6撑场面。7月28日,黄先生在义乌一奥迪4S店交了5000元定金订车。可等了20天都没提到车,第三次到店询问,销售总监竟称不想卖,理由是后悔卖便宜了。黄先生按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遭拒,他准备起诉讨公道。 这事,可真够让人无语的!黄先生的侄子要结婚,他寻思着得送个大礼撑撑场面,奥迪A6这么有排面的车,必须安排上! 7月28号那天,黄先生风风火火跑到义乌一家奥迪4S店,一进门就跟销售说,我要订辆奥迪A6。 销售那叫一个热情,点头哈腰的,黄先生也没含糊,咔咔就交了5000定金,就等着提车给侄子惊喜。 可这一等,就是20天!黄先生左等右等,车影子都没见着。他心里犯嘀咕,这啥情况啊?于是第三次跑到店里去问。 一进店,销售总监那脸拉得比长白山还长,黄先生刚开口问车,销售总监直接甩出一句,不卖了! 黄先生当时就懵了,啥?不卖了?我定金都交了,合同都签了,你跟我说不卖了? 黄先生强压着火气问,为啥不卖了? 销售总监倒也实在,直接说,哎呀,当时卖便宜了,现在这车能多赚一两万呢!黄先生一听,好家伙,这不就是妥妥的见钱眼开嘛! 黄先说,那行,按合同来,双倍返还定金。销售总监脖子一梗,那不行,定金就退你5000,爱要不要! 黄先生说,你们这也太不讲诚信了吧!我今天就把话撂这,这钱你们必须双倍还我,不然我就起诉你们! 销售总监冷笑一声,起诉?你尽管去,我们不怕你! 黄先生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说,行,你们等着,我这就找律师,必须讨个说法! 回到家,黄先生越想越气,这4S店也太欺负人了。他联系了律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律师说,这事你有理,他们违约在先,双倍返还定金是合理的,你就等着打官司吧。 黄先生一听,心里稍微踏实了点。他想着,这4S店平时看着挺正规的,没想到这么不靠谱。 他决定把这事儿发到网上,让大家都看看,这4S店的真面目。 网友们纷纷留言,有的说,这4S店太黑心了,见钱眼开;有的说,黄先生干得漂亮,就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黄先生决定,不管这官司打不打得赢,他都要坚持下去,为自己讨个公道,也为广大消费者出口气! 一、4S店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4S店在黄先生已交付定金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以“卖便宜了”为由拒绝卖车,这明显构成违约吗?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黄先生和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并且交付了定金,这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买卖合意,合同成立且生效。 4S店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在约定的时间将符合要求的奥迪A6交付给黄先生。 然而,4S店却以“卖便宜了”这种自身定价失误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这完全违背了合同约定。 二、黄先生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这个事件中,4S店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履行交付车辆的义务,导致黄先生无法实现购买车辆的目的,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 所以,黄先生有权要求4S店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本身就是一种担保方式,它旨在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当一方违约时,通过双倍返还定金这种方式,对违约方进行一定的惩罚,同时也对守约方进行一定的补偿。 4S店不能只享受收取定金的权利,却不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在违约后还拒绝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对法律规定的无视。 三、4S店为了多赚钱而违约,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4S店在签订合同后,因为觉得卖便宜了就拒绝履行合同,这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严重违背。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是基于对商家的信任和合同的约定进行决策的。黄先生选择在这家4S店购车,交付定金,就是相信4S店会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然而,4S店却为了自身的利益,随意违约,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4S店的违约行为,使得黄先生无法按照原计划买车辆,浪费了他的时间和精力,也破坏了他为侄子结婚送车的计划,给黄先生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这4S店也太不地道了,为了多赚点钱,连诚信都不要了。你说你卖便宜了,那是你自己的问题,你不能把责任推给消费者吧! 这4S店得好好反思反思了。诚信是做生意的根本,你要是连诚信都没了,那还怎么做生意呢? 要是这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处理呢?是选择忍气吞声,还是像黄先生一样,讨个公道呢? 信源:1818黄金眼
浙江金华,黄先生超重情义,侄子要结婚,他打算送辆奥迪A6撑场面。7月28日,黄先
梅姐说法
2025-09-18 1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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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86
只要法律到位,关诚信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