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百岁老人在老伴去世后,将一处房子卖掉,获得近3000万的房款,然后将房款分配给6个子女,其中5个哥哥姐姐每人分到了400多万元,最小的儿子只分到了200万元。小儿子不服,将老人和5个哥哥姐姐告上法院,要求重新分配,谁知老人却指责小儿子太过贪心,偷偷霸占了一套公租房,居然还有脸要多分遗产。没想到,一审和二审法院的判决截然相反。 在李奶奶的心里,有一个樟木盒子特别重要,里面放着一张《家庭协议》,那是她在2002年立下的“家规”,本想着能保住子女间的和气,没想到多年后却成了家人闹上法庭的导火索。 事情要从李奶奶的老伴去世说起,那一年,她担心六个孩子将来为了房产闹翻天,就把他们都叫到身边,订下一份协议:丈夫留下的五处房子,六个子女平分。 当时,大家都点头同意,连最小的儿子明明也痛快签了字,李奶奶把协议和丈夫的遗像放在一起,郑重锁进了樟木盒,她以为这能成为家族团结的“保证书”。 可谁也没料到,那五套房子里情况不一样,有的是能直接卖掉换钱的私房,还混着一套带承租权的公租房,要知道在上海,这公租房的承租权本身就特别值钱,虽说不是明面上攥着的现金,可相当于稳稳拿着的“隐形家底”。 2009年,矛盾出现了,小儿子明明悄悄去办手续,把那套公租房的承租人从父亲名下改成了自己,既没通知母亲,也没告知哥哥姐姐,他解释说是为了收租方便,可在李奶奶和其他子女眼里,这就是私自“截胡”。 真正的爆发是在2021年,家里有一套市中心的私房卖了将近3000万,分钱时,李奶奶当场做了一个决定:其他五个孩子一人分到近500万,明明只分到200万。 李奶奶的理由很简单,你既然已经独占了公租房的利益,那这笔卖房钱就不能再平分,做人不能太贪。 明明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一气之下把百岁母亲和五个兄姐告上了法庭,他的观点是:公房和私房法律性质不同,公房承租权不是遗产,不能算在协议里;既然《家庭协议》写着平分,就必须照办。 一审法院是站明明这边的,认可了明明说的话,还说了公房的事得另案解决,他俩之前签的协议是有效的,李奶奶得把欠明明的差额补上,可李奶奶不服这结果,没认这个判决,直接上诉到二审法院了。 二审法院换了个角度来看问题,他们指出,这份《家庭协议》本质上就是对五处房产“打包分配”,不能单独拎出某一处说事,明明2009年私自变更公房承租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整体协议的约定,这就是违约行为。 而李奶奶在分配卖房款时少给他,不是任性,而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合理补救,目的是维护公平,最终,二审判决推翻了一审,驳回了明明的所有诉求,李奶奶赢了官司。 可赢了法律,并不代表赢了亲情,百岁老人最想守住的,是一家人和和气气,为缓和关系,她主动撤回了对公房进行评估的诉讼,明明的几个哥哥姐姐也表示,不会再去争那套公房的权益。 这场闹剧算是告一段落,但对李奶奶来说,胜诉的喜悦远不及母子情感裂开的痛,那份樟木盒里的《家庭协议》,原本是想让家人团结的“纽带”,到头来却变成了撕裂亲情的刀口。 (来源:裁判文书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上海,一位百岁老人在老伴去世后,将一处房子卖掉,获得近3000万的房款,然后将房
笑看云烟
2025-09-29 19: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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