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丽丽案新观察:索要2000万未果才报警,这行为算敲诈勒索吗? 关于崔丽丽案不少人觉得她“进去”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单看“索要2000万未果后延迟15天报警”这一点,就远超普通民事纠纷更像踩了敲诈勒索罪的红线。 先看主观意图若真是性侵受害者,核心诉求该是追究对方刑责,可她第一步先提2000万要求——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浙江2024年城镇居民近26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绝非“合理补偿”,反而透着“非法占财”的刻意。要知道这金额比法定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还高40倍,普通人遇事后先讨公道,她却先开天价很难让人相信是真心维权。 再看她的辩解和行为:说2000万是“戏谑”可谈判桌上实打实抛数字;对方提200万和解,她不拒绝反而翻十倍要价;更关键的是,延迟报警的15天里,她忙着收集监控等“筹码”却放任生物证据消失——真正的受害者会这么做吗?更像在盘算如何最大化利益,等拿到筹码才报警时间线太反常。 你觉得崔丽丽这一系列操作,到底是维权还是另有目的?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国庆上高速总有一些人自以为聪明,以为自己预判了所有人的预判,决定提前一天到两天出
【3评论】【2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