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又要认!9月28日江苏南通,一男子将车停在小区路灯下,结果路灯被大风吹倒,砸

轩叔观察 2025-10-01 11:25:22

有错又要认!9月28日江苏南通,一男子将车停在小区路灯下,结果路灯被大风吹倒,砸坏了车辆,维修费花了1650元,事后,男子认为物业没尽到管理义务,要求其进行赔偿,可物业却拒绝赔偿,表示这都是他乱停车导致的,无奈,男子就将物业告上法庭,而法院这样判了![无辜笑]   江苏南通某小区内,一位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路灯杆旁,当晚遭遇大风天气,路灯杆被刮倒后砸中车辆,导致车身受损,经维修点评估,维修费用为1650元。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应承担维修费用,理由是灯杆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公司则提出异议,指出业主未按规定位置停车,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最终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   法院调查发现,物业公司虽然进行了基本提示,但未对小区内老旧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和加固,这种预防措施的缺失,被认定未能充分履行管理义务。   调查显示该小区建设年代较早,未规划固定停车位,也缺乏地下停车场,在车位资源紧张的现实条件下,业主选择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主要通道的区域。   法院认为,在物业未能提供规范停车场所的情况下,业主的选择已尽到普通人的合理注意义务。   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判决指出,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的同时,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管理服务,对于可预见的风险,管理责任应当优先于事后追责。   这个案例反映了当前许多老旧小区面临的共性问题,随着使用年限增长,公共设施老化与停车需求激增的矛盾日益突出,此类纠纷的关键在于明确责任边界,既要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也要督促物业履行管理职责。   网友们议论纷纷: “我们小区也是,车位全靠抢,停个车像做贼,物业只管收钱,路灯坏了半年都没人修,这判决没毛病!”   “物业这回不冤!大风预警都发了,检查一下路灯难吗?发个通知就算尽责了?出事了当然得赔。”   “虽然但是……车主也挺难的,没车位能停哪儿?总不能把车停天上吧?总不能停路中间吧?我觉得判得对。”   “大风算是不可抗力吗?不过物业要是平时把路灯底座维护好,风也吹不倒吧?说到底还是日常管理不到位。”   “1650元不多,但判出了个道理!这告诉所有物业,收钱就得办事,别总想着甩锅给业主。”   您觉得物业公司除了赔钱,还应不应该被纳入诚信档案或者受到其他处罚,以便真正督促他们做好服务呢?   官方信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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