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4岁专升本的女生网上认识了男子耿某,耿某追求女生被拒,但女生提出可以慢慢相处一下,当天女生想让耿某陪自己去参加面试,耿某同意一起去,当晚耿某多次求女生同住一间房被拒绝。第二天早上,耿某借送早餐强行与女生 发生了关 系,女生次日报了警,虽提供的淤青照证明力不足,但证据链条已形成闭环,耿某最终获刑。根据此况,耿某的行为涉及多项法律问题,尤其是强制性行为和侵犯他人权益。 女生在网上认识耿某,最初被追求拒绝,但女生表示可以慢慢相处。 女生请求耿某陪同参加面试,耿某同意。 当晚,耿某多次请求女生同住一间房,被拒绝。 第二天早上,耿某借送早餐的机会,强行与女生发生关系。 女生随后报警,提供淤青照作为证据,最终耿某被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或者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猥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罪。 即使女生最初没有明确反对,但在没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制行为。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 虽然女生提供的淤青照不足以完全证明强制行为,但报警和证人证言、现场证据等可以形成证据链,支持指控。 根据判决,耿某因强制性行为被判刑,说明法院认定其行为符合强制性交罪的构成要件。 女生报警后,警方立案侦查。 经过取证、审查证据、法庭审理后,法院作出判决。 在类似事件中,受害人应第一时间报警,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 法律保护受害人权益,任何非自愿的性行为都属于犯罪。 耿某的行为涉嫌强制性交罪,经过警方侦查和法院审理,最终被判刑。这起事件体现了法律对性侵犯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公众在交往中注意自我保护,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专升本 专升本经历 辽宁自考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免试 。
辽宁朝阳一4岁女童车内离奇失踪终于找到了,差不多48小时,一万多人的搜寻,终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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