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山东东营律师周筱赟在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取4万现金时,被柜

圣光术笑说商业 2025-11-08 21:28:32

2025年11月3日,山东东营律师周筱赟在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取4万现金时,被柜员强制追问资金用途,还被要求核查过往交易记录。

​​周筱赟当场拒绝,柜员称这是反诈中心要求,1万以上取款都得说用途。周筱赟与柜员发生争执,柜员随后表示已报案,周筱赟为了尽快拿到钱,便告知了资金用途,但柜员又以系统里没这选项为由,称得等反诈中心核实。周筱赟最终放弃取款。

​​事后,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反诈中心要求,市民超过2万元的取款,银行需要核实取款用途。但东营市反诈中心工作人员却表示,取款是否询问资金用途和他们无关,“这是银行自己的问题”。

​​据了解,2025年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已取消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需“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因此周筱赟取4万现金无需登记用途。

​​这事搁谁身上能忍?自己的合法收入,存进银行是信任,取出来是权利,凭什么要被刨根问底?周筱赟之所以能第一时间察觉不对劲,正是因为他的律师身份,可普通老百姓遇到这种事,大多只能忍气吞声,要么被迫透露隐私,要么干脆放弃取款。4万不是小数目,可能是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也可能是小商户的进货款,银行一句“要问用途”,就把储户的正常需求卡在半路。

​​更离谱的是双方的“踢皮球”操作。银行把责任推给反诈中心,说得理直气壮,仿佛自己只是按令行事;反诈中心直接撇清关系,一句话点破“这是银行自己的问题”。这种互相推诿的背后,藏着的是银行基层执行的懒政与越界。他们怕担责,担心万一放过可疑交易被追责,就干脆把所有储户都当成“潜在风险”,不管金额大小、是否符合规定,都用最严苛的标准盘问,把本该由银行承担的风控压力,全转移到了普通百姓身上。

​​从法律角度看,银行的做法已经触碰了底线。《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追问资金用途、核查过往交易,这些操作既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超出了反洗钱和反诈所需的“必要审查”范围,本质上是对储户隐私权的侵犯。更关键的是,法律遵循“无罪推定”,任何人在没有证据证明违法前都应被视为合法,银行默认储户取款有问题、要求其自证清白,本身就违背了法律的基本逻辑。

​​网上类似的吐槽从来没断过。有网友说取3万现金给孩子交择校费,被要求出示学校的缴费通知书;有老人取2万给老伴看病,柜员非要让家属到场证明“钱是给病人用的”;还有小商贩取5万进原材料,被反复追问进货渠道和交易对象。这些案例和周筱赟的遭遇如出一辙,都是银行“一刀切”的风控逻辑在作祟,把合规变成了折腾人的借口。

​​三部门出台新规取消5万以上存取款登记要求,本意就是优化金融服务,让低风险业务流程更简便,不影响普通人的正常生产生活。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曾明确解读,合理的风控应该是“精准识别风险”,而不是“无差别设防”。真正的诈骗分子不会如实告知资金用途,银行这种机械性的盘问,根本防不住真正的违法犯罪,只会给守法公民添堵。

​​反诈的初衷是保护群众财产安全,银行的职责是为储户提供便捷服务,这两者从来不是对立的。银行要做的,是优化风控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快进快出”“频繁大额取现”等可疑交易特征,而不是把所有正常取款的储户都当成审查对象。基层柜员也该明确执行标准,新规已经取消了5万以下的硬性登记要求,就不该再自行加码,用“内部规定”凌驾于法规和新规之上。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它关系到每个储户的切身利益,更因为它暴露了部分金融机构服务意识的缺失。银行不是权力机关,没有资格随意限制储户的现金使用权;合规也不是免责金牌,不能成为忽视客户体验、侵犯客户权益的理由。当储户的合法诉求被不合理的规定阻拦,敢于站出来质疑,才能倒逼行业规范发展。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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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网络愤青

网络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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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 21:52

诈骗的电话号码哪里给的 这个是根源 根源就是移动电信联通 这几家不去管

圣光术笑说商业

圣光术笑说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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