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知青于文娟返城,恋人跟着列车狂奔,她擦干眼泪,大喊道:“别追了,我们不会再见面!”谁知,于文娟到家后没多久,母亲却大喊说:“你给我出去,以后不许进家门。” 于文娟出生在安徽一个普通城市家庭,1969年她19岁时响应号召下乡插队,去了淮北王楼大队。她带上简单行李,坐火车到乡村,队里安排她和其他知青住进当地人家。那时候农村条件苦,她从没干过重活,初来乍到就得学着插秧收割,动作生疏常常跟不上进度。王胜利是当地青年,18岁,住在大队工作人员王宏发家,于文娟正好被分到他们家。王胜利身体壮实,熟悉农活,看到于文娟吃力,就主动教她怎么用锄头挑担子。两人就这样通过日常劳作接触多起来,王胜利帮她分担重担,她慢慢适应乡村节奏。 知青生活让于文娟从城市女孩变成能吃苦的人,她每天早起下地,扛锄头干活,队里集体劳动时王胜利总在她附近帮忙。他们一起修水渠筑路,王胜利教她辨别庄稼,她学着播种。王胜利家里人多,他负责田间事,于文娟住进来后他变得勤快,帮知青们打扫院子择菜。于文娟比王胜利大一岁,两人相处熟络,王胜利喊她姐,她叫他胜利。时间长了,他们在劳动中建立感情,王胜利关心她,于文娟感受到温暖。队里其他知青也适应下来,但于文娟和王胜利的关系最密切,通过这些事他们走到一起。 1977年知青返城政策下来,于文娟接到通知,得收拾行李回安徽城市。她整理东西去火车站,火车启动时王胜利冲到站台,沿着轨道跑着追车。于文娟从窗口看到,擦掉眼泪喊出那句话。王胜利跑不动停下,火车开走。她到家母亲开门接她,放下行李开始城市日子。没几天她身体不对劲,有恶心失眠迹象,去医院查出怀孕。她把情况告诉母亲,母亲知道孩子父亲是王胜利,就反对,坚持让她打掉。于文娟不肯,母亲发火赶她出门。她抓起行李走了。 返城后于文娟发现怀孕,这事让她措手不及,母亲传统观念强,认为未婚怀孕丢人,会影响将来嫁人。母亲劝说无效,就直接撵人。于文娟没地方去,决定回农村找王胜利。她坐火车到淮北,步行到王楼大队王家。王胜利妹妹开门叫哥哥,王胜利出来见到她,两人很快办手续结婚。于文娟留在乡村,适应农家生活,王胜利照顾她,他们一起干活建家庭。她怀孕时王胜利多干家务,孩子出生后王胜利抱孩子。生活虽苦,他们互相扶持,王胜利后来进城打工挣钱,于文娟在村小学教书。 于文娟下乡八年,从1969到1977,经历了农村各种事。她初到时不适应,王胜利家接待她,王宏发是支书,安排知青住自家。王胜利帮她干重活,两人从帮忙到谈对象,用了几年时间。返城时她犹豫,但政策让知青回城,她没法留。火车那一幕,王胜利追车表达不舍,她喊话是狠心决定。回家后怀孕消息让母亲反应激烈,赶出门是家庭冲突。于文娟选择回农村,嫁王胜利,生下儿子。这事在当地传开,许多人议论知青和农民结合。 王胜利是农村人,从小干农活,力气大,为人实诚。于文娟住进来,他多看她几眼,两人脸红开始。王胜利变化大,不再到处玩,帮知青事多针对于文娟。他教她农活,她学得快。感情深后,他们等返城消息。王胜利想结婚,于文娟拖着。火车追逐后,他在家等,她回来说怀孕,他惊喜娶她。结婚后王胜利负责挣钱,于文娟管家教书。儿子长大,他们生活稳定。王胜利偶尔进城,于文娟村里教学生。 S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