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子孙某甲因不堪忍受丈夫王某长期家暴和严重洁癖,与侄子孙某乙合谋,将酒后熟睡的王某锤杀。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二人无期徒刑。法院认定被害人存在家暴过错,但二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作用相当,无主从犯之分。此案引发热议:长期家暴下的反抗,该如何界定法律边界? 一、悲剧起因:长期家暴与洁癖,压垮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孙某甲与王某结婚多年,在外人看来或许是普通的夫妻,但只有孙某甲知道,自己过的是怎样暗无天日的生活。王某不仅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还患有极端洁癖,这让孙某甲的日子苦不堪言。 据孙某甲供述,王某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对她拳打脚踢,甚至在她怀孕时也毫不留情。更让她难以忍受的是王某的洁癖——家里的地板必须一尘不染,物品摆放必须绝对整齐,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王某的暴怒和打骂。长期的家暴和精神折磨,让孙某甲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她曾多次想过离婚,但都因为王某的威胁而不了了之。 案发当晚,王某又一次酒后对孙某甲实施了家暴。孙某甲忍无可忍,想到了自己的侄子孙某乙。孙某乙平时与姑姑关系亲近,对王某的行为也早有不满。在孙某甲的哭诉和请求下,孙某乙决定帮助姑姑摆脱这个“恶魔”。于是,二人趁王某酒后熟睡之际,用铁锤将其杀害。 二、法律分析:家暴不是杀人借口,共同犯罪难逃其责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孙某甲和孙某乙主观上具有杀害王某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用铁锤击打王某的行为,并导致王某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孙某甲遭受了长期家暴,但这并不能成为她故意杀人的合法借口。家暴受害者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极端的暴力手段。 共同犯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在本案中,孙某甲和孙某乙合谋杀害王某,孙某甲提出犯意并纠集孙某乙,孙某乙积极参与并实施了杀人行为,二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应区分主从犯。因此,法院对二人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家暴过错的考量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被害人王某存在的家暴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对引发案件存在过错的,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在本案中,被告人供述以及证人证言均证实,王某在共同生活中对孙某甲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对案件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案发后,孙某甲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及乡邻的谅解,这也是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的一个重要情节。 三、网友热议:家暴受害者的反抗,该如何界定? 此案曝光后,迅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大家的观点不一: 同情被告人派:家暴是根源,量刑过重 “我非常理解孙某甲的感受,长期遭受家暴的痛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之所以会采取极端行为,是因为走投无路了。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量刑实在太重了!” 谴责被告人派:故意杀人,罪有应得 “家暴固然可恨,但故意杀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孙某甲和孙某乙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判处无期徒刑是合理的。” 中立派: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值得深思 “这个案子真的很复杂,一边是长期家暴的受害者,一边是故意杀人的罪犯。法律是严肃的,但道德层面也需要我们去思考。如何更好地保护家暴受害者的权益,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四、延伸思考:如何遏制家暴,保护受害者权益? 这起案件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家暴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和努力解决。 加强家暴宣传教育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强对家暴问题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家暴危害性的认识,倡导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同时,也要向家暴受害者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知道如何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完善家暴救助机制 相关部门应该完善家暴救助机制,建立专门的家暴庇护所和救助热线,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家暴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施暴者依法予以严惩。 提高公众的反家暴意识 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反家暴意识,遇到家暴行为时,要敢于站出来制止和举报。同时,也要关注身边的家暴受害者,给予他们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最后想问大家:你认为长期家暴下的反抗,该如何界定法律边界?如果你是孙某甲,你会采取怎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