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12月15日报道女子被家暴13年,怀孕8个月,被丈夫朝着脸猛打,多次被打到尿失禁,丈夫只要不顺心就打她,直到女子发现丈夫吃性药,她才发现,丈夫不但家暴她,还背叛她,女子终于不再忍受了,她做出一个决定,让丈夫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黑线] 湖北恩施的商女士,在十三年的婚姻里,经历了无数次暴力,怀孕时丈夫的拳脚就未停止,生产后更是变本加厉,最严重的时候,她甚至因殴打而失禁,为了孩子,她一次次选择了忍耐。 转折发生在一个寻常的日子,她意外发现了丈夫藏起的药瓶,外包装写着“补钙”,但里面的药片经人辨认,实则是用于改善性功能的药物,这个发现,让她彻底看清了现实。 许多家暴受害者长期困于暴力的循环,往往因为经济,孩子或情感上的牵绊,难以挣脱,但妥协,通常只会让暴力不断升级。 商女士的遭遇已触及红线,我国《刑法》规定,对家庭成员长期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可构成虐待罪,这项罪名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关键在于证据,她身上留下的伤痕,以及这些年积攒的二十多次报警记录,都是清晰有力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虐待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意味着需要受害者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程序才能启动。 除了刑事责任,家暴行为也直接违反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持续的家暴,彻底摧毁了婚姻存续的基石。 为了孩子应当维持家庭完整,然而研究与实践表明,长期充满冲突与暴力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心理创伤往往更为深重和持久,健康的单亲环境,远胜于充满恐惧的“完整”家庭。 许多受害者的觉醒,如同商女士一样,往往伴随着另一个残酷的发现,例如出轨或财产转移。这再次说明,家庭暴力很少是孤立的问题。 面对家暴,该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第一步永远是立即报警,报警记录本身就是关键证据,同时,务必保存好伤情照片,就诊病历,验伤报告等所有相关材料。 第二步是寻求即时庇护,可以联系当地妇联,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裁定可以责令施暴者搬离住所或禁止其骚扰,跟踪你。 第三步是考虑长远法律行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咨询专业律师,着手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同时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包括虐待罪及损害赔偿。 商女士决定站出来,是一个艰难却必要的开始,她的行动不仅是为了自己,也为有类似处境的人照亮了一条可能的出路,终止暴力,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孩子。 她的故事提醒我们,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都不是私事,它是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侵害,是社会必须正视的疮疤,寻求帮助,从来不是软弱,而是走向新生的第一步。 如此触目惊心的事件,必须严惩。 “太心疼这位姐妹了,被打了13年,还为了孩子忍,当妈的真的能忍常人所不能忍,但发现出轨才彻底清醒,这告诉我们,很多时候你的忍让在对方眼里就是懦弱,他只会变本加厉。” “怀孕期间都敢动手,这已经不是脾气坏的问题了,这是纯粹的恶,这种人就不配拥有家庭。” “为什么第一次挨打时不离开”。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经济不独立,担心孩子,害怕报复、甚至还有‘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都可能把她绑死在火坑里,这不是简单的选择题。”这 “报警20多次,这个细节太关键了,也让人绝望,如果每一次报警都能换来有效的干预和制止,悲剧或许不会持续13年,执法环节的‘清官难断家务事’思维必须改变。” “法律这个规定本意可能是给家庭留余地,但面对这种长期,恶劣的家暴,等受害者鼓起勇气起诉,可能半条命都没了,是不是应该对这类明显构成犯罪的恶劣家暴,公诉机关也能主动介入。” “请记住,报警回执,伤情鉴定,病历,录音录像,妇联求助记录,都是证据,不要忍,要存证,还有人身安全保护令,一定要去申请。” “除了法律,她最需要的是心理重建,13年的身心摧残,创伤后遗症会伴随很久,希望当地妇联,公益组织能提供长期的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帮她真正走出来。” 除了鼓励她们“勇敢站出来”,我们所在的社区,我们能够触及的社交圈,究竟可以搭建起怎样一张更及时,更有效,更温暖的支持网络,在悲剧持续十数年之前,就伸出有力的援手? 信源:新闻夜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