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12月17日报道,一司机加油逃单445元,这笔钱需要员工承担,当时刚加完油,司机直接锁上车门就要离开,员工发现不对,赶紧拽住车门,可对方一脚油门踩下去,就这样逃单了。[黑线] 在山东泰安一家加油站,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一位司机加完价值445元的油后,没有付款便迅速驾车离开。 站内一名女员工发现后立即上前阻拦,她曾试图拉住车门,但车辆并未停下,导致她被带出数米远,出于安全考虑,她最终松开了手。 由于逃逸车辆使用的是临时车牌,信息登记并不完整,这给后续追查带来了实际困难,对于这位员工而言,更直接的担忧是,这笔未收到的油款,很可能需要从她的工资中扣除。 她的月收入大约在两千至三千元之间,这笔损失意味着她近一周的辛勤工作可能白费。 这类加油后逃单的情况,在行业内并非个例,许多加油站内部都有类似“当班负责”的规定,一旦发生逃单且追讨无果,损失常由当班员工承担,这几乎成了一些一线服务人员默认为需要面对的职业风险。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这里的关键在于“本人原因”,通常指员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面对第三方突如其来的恶意逃单,前台员工既无故意,也很难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失。 员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拒绝此类不合理的扣款,事实上,已有一些司法案例支持劳动者在此类纠纷中的立场。 对于逃单的司机,其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此类故意逃避债务,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可处以拘留或罚款,并责令支付油款。 尽管445元的数额可能未达刑事犯罪标准,但其中的危险驾驶举动若查实,处罚则会加重。 更重要的是,内部管理制度应当更加人性化与合法化,建立清晰的意外事件处理流程和分担机制,而非简单地“一刀切”让员工担责,偶尔的非人为意外损失,纳入店铺运营成本进行考量,或许是更为合理的做法。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报酬不受无端克扣,不仅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家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营造一个权责分明,风险共担的健康工作环境,最终受益的将是员工与企业自身。 希望那名司机能够良心发现,回来把这笔钱付了,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这钱要是让员工出,那加油站也太不讲道理了,员工是来打工的,又不是来当保安和侦探的,人家按照流程服务了,坏人跑了,这明明是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安保漏洞,凭什么让最前线的员工承担。” “我朋友在便利店上夜班也遇到过,有人拿了条烟撒腿就跑,根本追不上,结果店里规定当晚损失从当班所有人的奖金里扣,一个月白干了,找谁说理去。” “查了一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里面说了,只有员工自己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了,才能要求赔偿,这员工一没给错油,二没不收钱,还冒着危险去拦车,哪来的过失,加油站这规定本身就不合法,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为了445块钱,脸都不要了,这已经不是占小便宜了,这是盗窃,还危险驾驶,拖着人跑,万一出人命怎么办,希望警察能通过沿途监控把他揪出来,必须拘留加罚款,让他付出代价。” “说句可能挨骂的话,这事儿员工也不是完全没责任,为啥不在加油前就让他先付钱,或者预授权,加油站的管理流程肯定有问题,当然,最大的责任是那个司机,但加油站和员工自己是不是也能从流程上想想办法,避免下次再吃亏。” 如果你在工作中,因为公司管理漏洞或他人的恶意行为,造成了公司的损失,公司要求你赔偿,你会怎么做?是默默承担,还是坚决依法维权? 信源:蓬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