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芬达”败诉,杨坤胜诉一审获得赔偿60万!从被起诉到一审结束,“四川芬达”一直不服,依然以模仿丑化的姿态出面表态,尽管获粉无数,收入颇丰,但杨坤本人却一直在起诉,诉求就一个,停止模仿,公开道歉,进行封号! 说白了,就是这位博主靠着夸张、带有丑化色彩的表演模仿杨坤,在网上赚足了流量和真金白银,结果被杨坤本人告上法庭死磕到底。 我发现现在的模仿秀确实有点跑偏,这位博主甚至觉得只要是公众人物做过的事,他就能随意“演绎”,只要大家爱看就没问题。 但我感觉他可能真的对“模仿”有什么误解。真正的模仿应该是致敬经典,而不是为了博眼球去故意恶搞。 我更在意的是这种“黑红”逻辑的失效。很多人觉得只要能变现,败点人缘也无所谓,但这回60万的赔偿款大概会让他们清醒一点。 杨坤这次不仅要赔偿,还坚持要求封号和道歉,看这架势是真的被气到了,也是想给这种靠丑化别人赚钱的乱象立个规矩。 其实这事儿挺有代表性的。说到底,大家想看的是有才华的二次创作,而不是那种带着挑衅意味的消遣。 公众人物虽然有被讨论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名誉可以被拿来当成廉价的吸金工具。 这件事大概率会成为一个风向标:想靠这条“黑赛道”走捷径的人,以后恐怕是走不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