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正式禁售DJI无人机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已将外国制造的无人机及其关键部件加入该机构的”涵盖清单”(Covered List),使其被禁止进口到美国。在FCC发布的公告中,该机构表示,多个国家安全机构已确定,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UAS)及其关键部件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FCC声明要点:“无人机系统及其关键部件必须在美国生产。无人机系统本质上具有双重用途:它们既是商业平台,也可能是军事或准军事传感器和武器。在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及其关键部件——包括数据传输设备、通信系统、飞行控制器、地面控制站、控制器、导航系统、电池、智能电池和电动机——可能对美国领土进行持续监视、数据窃取和破坏性行动,包括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场馆以及其他大规模集会活动上空。”FCC主席Brendan Carr在X平台上澄清,该禁令不影响旧型号无人机: ∙ 已购买设备:消费者可以继续使用已经购买的设备 ∙ 现有库存:零售商可以继续销售已获FCC批准的型号 ∙ 新规范围:新规则仅适用于即将推出的新型号 ∙ 例外机制:国防部或国土安全部可以批准特定新型号、某类无人机或特定部件在美国销售这显然针对中国DJI等外国无人机制造商,是美国”去风险化”战略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延伸。措辞中强调”双重用途”和”数据安全”,与之前针对华为、TikTok的论述一脉相承。这对占据美国市场主导地位的DJI将是重大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