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9岁的吴晓莉被押往刑场,就在行刑前,她突然提出要求:“请验明我的清白之身!” 刑场的土路上,押送的民警停下脚步。 这个一直低着头的姑娘,那一刻抬着头,眼睛里有种让人不敢直视的光。 周围的空气像凝固了一样,没人说话,只有风吹过麦田的沙沙声。 谁也没想到,一个死刑犯在最后时刻,会提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要求。 吴晓莉是两年前从乡下来县城的。 那时候农村姑娘能进城学门手艺,算是条好出路。 她进了张记裁缝店,老板娘一开始挺喜欢她,说她手巧,学东西快。 本来以为日子能慢慢好起来,可那年夏天老板娘回娘家,老板喝多了闯进她住的小阁楼,她拼死反抗才跑出来,衣服都被扯破了。 她跑去找老板娘哭诉,想着能讨个公道。 结果老板娘听完,眼睛一瞪,指着她鼻子骂“狐狸精”,说她勾引老板。 第二天她就被赶出了裁缝店,镇上很快传开了她“不要脸”的闲话。 走在路上,总能感觉背后有人指指点点,有回买馒头,摊主都故意把馒头扔在地上。 家里也回不去了。 她爹来县城找她,见面就甩了一巴掌,说她“丢尽祖宗脸”,让她死在外面别回去。 她在桥洞底下住了半个月,每天看着河水发呆。 后来在街上看见老板娘7岁的儿子,那孩子笑着跑过,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心里突然像被针扎了一下,鬼使神差地把孩子带到河边,等反应过来时,一切都晚了。 第二天她去派出所自首,民警问她为啥这么做,她低着头说:“她让我不好过,我也让她不好过。” 法庭上,律师说她是被诬陷才犯的错,法官摇摇头,说杀孩子不能原谅。 判决下来那天,她没哭,只是问能不能给家里写封信,结果信被退回来了,上面写着“拒收”。 验身是在县医院做的,两个女医生表情严肃地检查完,在报告上写了几行字。 拿给法官看时,他皱了皱眉,没说话。 后来有人说,那份报告其实改变不了什么,故意杀人罪在当时判得很重,尤其是杀了孩子。 但吴晓莉好像松了口气,临刑前她对看守说:“告诉俺爹娘,俺没做不要脸的事。” 那张检验报告后来被收在县档案馆,泛黄的纸上“处女膜完整”几个字,现在看还是让人心里发堵。 我觉得,吴晓莉用最后一口气争的,可能不只是清白,更是那个年代里,一个普通女孩被夺走的尊严。 她用极端的方式走完了19年,留下的除了一声叹息,还有后来慢慢变了的世道,现在再遇到这种事,女孩们不用再靠验身证明自己,也不用拿命去换一句公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