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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已婚男子看上了身材妖娆、长相热辣的女同事,虽然自己有老婆,却老是对人家想入

江苏,已婚男子看上了身材妖娆、长相热辣的女同事,虽然自己有老婆,却老是对人家想入非非,因为对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每天沟通工作的时候,男子就感觉:她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啊?白天先忍着上班,下班后就给女同事发挑逗的信息,内容很暧昧,甚至言语很轻 佻,让女子感到很尴尬,回了个信息:不要发跟工作没关的内容啊。男子看了,直接怀恨在心,竟然到公司里造谣,说女同事作风有问题。

没想到,女子的拒绝,直接让男子恼羞成怒,在公司里造谣,让女生有些无地自容了。(环球网5月8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女生应该如何应对职场的侵扰呢?这种真的是甩不掉、还遭人烦呢!

一个单位的男子叫做王某,他是一位已婚男子,有老婆。

可是即便有老婆,他还是不安分,脑子里时常会思考一些比较不正当的事情。

最近在单位上班,王某就开始对自己的女同事下手了。

女同事刘某,还是王某的女上司,王某却总是想入非非。

平时刘某使用手机给王某发任务清单,本来就是正常的布置工作,但是到王某这边,他就开始浮想联翩。

后来,趁着工作的空档,王某就开始偷瞄刘某,他发现刘某身材很好,长相也很漂亮,每天穿着搭配很精致,踩着高跟鞋,浑身散发着女人的成熟魅力。

从此之后,王某就开始悄悄的给刘某发信息,言语之间,就在给对方表达爱意。

要么就是趁下班之际,王某给刘某发很多暧昧的信息,内容呢,就很难想象了。

看到王某发来这么多挑逗、轻 浮的言语,刘某也真的是火大,感觉这就是职场侵扰。刘某立刻就回绝王某:不要胡言乱语,不要发跟工作没有关系的消息。

谁知道,王某还以为刘某害羞,要么就是故意这样说,就更加放肆了,内容也更加的胆子大。

刘某实在是无法忍受,第二天白天直接就跟王某表示了拒绝。

这下王某反而生气了,他认为刘某就是矫情,甚至开始在公司内造谣,说刘某这个人作风不好,还不大检点,等等。

这下,刘某的名誉就被损坏了。一传十、十传百,传到刘某耳朵里,刘某真的很无语,因为自己的工作还有生活,都被王某给搅乱了。

刘某哭了很多天,最后忍无可忍,只能跟公司上报,希望公司可以处理。

公司得知后也很气愤,立刻召开全员大会,最后大家都同意:立刻开除王某。

员工们也都纷纷指责王某:这样的人,品行不端,不能留在公司。

之后公司也依法跟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没想到王某倒不服气了,他表示这些信息,都是跟同事之间的正常交流,直接就提出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做出经济赔偿。

公司则拿出了证据,还有聊天记录,监控记录,不让王某信口开河。

一番审核之后,仲裁部门驳回了王某的诉求,王某还是不服气,直接就把公司给上诉了。

那么,这个王某的上诉可以得到支持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法跟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部门判定认为,在单位上班,就需要遵纪守法,恪守良俗,这是每个职场人士的基本底线。

然而王某作为已婚人士,在上班的时候却要侵扰女同事,下班后还发送暧昧的信息,并且还造谣,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社交范围,严重干扰了公司的正常的工作秩序。

所以说,王某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事先把理由通知给工会,由全体员工表决。

本案中公司的流程合理合法,按照程序解决这件事。

公司召开了全员大会,没有单方面开人,并且还提前通知了公司的工会,程序正确。

而王某本人,则拿不出反驳的证据,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女同事的侵扰,事实均成立,空口说白话没有用,自然也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最后依法判定:驳回王某的上诉,不支持赔偿。

网友热评:

这种男人,真的不要脸,还好意思去申请劳动仲裁,甚至还想要上诉?着实太可耻啦!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环球网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92
用户10xxx92 5
2026-05-12 14:05
无赖的脸皮就是厚!
黑漫巴
黑漫巴 5
2026-05-12 14:47
渣男!丢人现眼!自讨苦吃!活该!
csmmm4207
csmmm4207 1
2026-05-12 13:42
还告状,上诉,还嫌死的不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