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自己饭店扫码,钱竟然进了别人的口袋?河南郑州,饭店店家偶然发现,顾客扫码后自己账户并没有到账,仔细查看才发现收款方竟然是隔壁店铺!店家找相关人员要说法,对方回复,这是个例,可能是网络传输错误。店家不禁怀疑,这样的纰漏出了多少次?
5月7日,饭店店主李先生本人不忙,在前台坐着,这时一位吃完饭的顾客过来结账。
一共消费80多元,顾客核对后,扫了放在前台收款码,但是李先生迟迟没听到收到钱款到账的提示!
这时,李先生跟顾客核实,结果看到顾客递过来的付款界面,显示确实是刚刚付款。
再仔细一看,收款方根本不是自己家,竟然是隔壁的店!
这时顾客为了自证,又买了两瓶酒,花了10元,并当着李先生的面重新扫码。
结果还是如出一辙,付到了隔壁店的账户!
这直接让李先生和顾客都懵了,但至少知道了不是顾客的问题。
李先生看着收银台摆着的收款码,不禁冒冷汗:想到放这个码已经半年,那不知道的时候出现过多少次这种情况?损失了多少钱?
事情还得从半年前说起,2025年12月,一个业务员来到店里推销,说可以用他们的渠道生成专属的收款码。
不仅费率低,而且能各种支付方式都能在这里实现,非常方便.....
总之好处一大堆,李先生一看觉得挺好,当即同意了使用。
所以半年里,线上付款的情况,基本上都是通过这个码来收款的。
现在居然在眼皮子底下出现这种情况,李先生刻不容缓,找到了相关人员。
没想到对方听到之后,斩钉截铁地回复:不可能。
这不负责任的态度让李先生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他说这就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说罢还把相关的图片证据发了过去!
对方只好说去核实一下,还表示这种情况,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
最终经过核实,对方给出了解释,说可能是和网络传输有关系。
一句话把李先生整笑了,当即反驳,网络传输的问题就不是你们的责任了吗?就可以把责任推干净吗?
对方则表示,针对反映出来的这两笔钱,90元,他们将会进行赔付,赔付两到三倍!
李先生显然对这个做法并不满意,他直呼这肯定不是偶然现象,用了半年还不知道出现过多少次这样的纰漏?
更坦言,感觉自己苦哈哈的就像在给别人打工一样,真是可笑又可气!
针对这类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具备必要和独立的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按照强制性标准以及相关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支付业务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支付业务的连续性、安全性、可溯源性。
如今李先生已经发现了这样的问题,那么相关方的责任肯定是跑不了了,连最基本的资金安全性都保障不了,这显然是违规的。
说白了,既然要做这个东西,就必须要技术过硬,合法合规,确保使用者的资金安全。如今出了问题,也不是一句网络传输错误就能糊弄过去的!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积极协助查账,把李先生的所有损失全部先行垫付,帮他把损失给找回来!
至于转到隔壁店家或其他账户的钱,则跟李先生无关了,他们自己去交涉就可以了。
除此之外,相关技术人员也应该针对系统问题做排查,给出优化方案。
只有这样做,才能挽回使用者的基本信任。
不过这件事情也给各位老板提个醒,使用第三方收款码的时候,一定要先行确定他们的资质和合规性,每天营业结束时,也要做好资金的核对,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你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