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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子,不用管年限,该拆的还是要拆,关键是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来。 既不要一棒子

旧房子,不用管年限,该拆的还是要拆,关键是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来。
既不要一棒子打死,也不能任由其发展。最主要的是要做到宽严、松紧适度。
只要是规划需要,即使是10多年的房子也要拆掉。比如修缮、恢复文物古建,如果规划区内现代建筑的确影响文物古建修缮、恢复的,那是一定要拆除的。
而有的虽然房龄二三十年了,但不在规划范围,也不是存在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就不一定非得拆掉。
就像10年前的大规模拆迁,因前置环节失管,导致很多地方出现无序开发、房产闲置、楼盘烂尾等问题。而现在国家推动实施城市更新,严控大拆大建,可是这么一来,有很多地方就连该拆的也不拆了。
个人观点:住房问题是普通老百姓的头等大事,应该从城市发展需要出发,城建项目审批立项,要重点侧重于实用,惠及民生,要看老百姓在哪方面呼声较高,对哪些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然后通过论证集中解决。想买的买得起,没房的有房住,有改善意愿的老房子能得到拆迁改善。住房问题解决好了,人们才能安心工作,才会觉得生活有奔头。
以上观点大家认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