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未定!云南昭通,女子独自在家,正脱了衣服准备洗澡,谁知,一名30多岁的陌生男子突然闯入浴室,满身酒气,强行将女子拖拽到儿童房,意图不轨。
女子拼死反抗,浑身被抓伤,对方才未得逞。事后,女子果断报警,谁知离谱的是,男子事实如此清晰,但却因为入户方式查不清,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这让女子无法接受。
31岁的朱女士是云南昭通本地一名自媒体博主,平日在网上分享生活,和许多普通年轻母亲没什么区别。清晨7时多,朱女士像往常一样送女儿进电梯上学,转身确认家门关好后,回到26楼的家中准备洗澡。
就在朱女士刚脱下衣物站进卫生间,平静的屋子里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朱女士第一反应是隔门喊话,连问了几声,屋内毫无回应。话音刚落,卫生间的门被人从外推开,一名陌生男子大步闯了进来。
男子名叫王某,三十多岁,浑身散发着酒气,双眼无神,脚步虚浮。王某没有任何言语,上前就拉扯朱女士,将朱女士强行从卫生间拖到儿童房。朱女士大声呼救,拼命挣扎,两人从儿童房一路扭打到客厅,朱女士脖颈被抓破出血,身上留下多处勒痕。
挣扎过程中,朱女士趁乱抢到手机,立刻拨通报警电话。王某听见报警,这才松了手,却仍死死抓住门把手,不肯离开现场。
警方赶到后当场控制了王某。民警勘查现场时,在儿童房床上发现了一个白色塑料瓶,朱女士确认这不是家里的东西,判断是王某遗落的。经法医鉴定,朱女士身上的伤构成轻微伤。
血液检测报告显示,王某案发时体内乙醇含量高达112.32mg/100ml,属严重醉酒状态。那只可疑的塑料瓶经检验,内含液体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投毒嫌疑排除。
公安机关以猥亵为由立案,将材料移交检察院申请逮捕。然而检察院的回应彻底出乎朱女士的意料,检察院以公安机关提交的现有证据不足为由,依法对王某不予批准逮捕,强制措施由此改为取保候审。
朱女士对这一结果难以接受。王某私闯民宅、意图猥亵的过程有据可查,监控、伤情、检测数据样样俱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本身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18条第4款也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王某无法以醉酒状态主张免责。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进一步要求公安机关对女性遭受侵害的报案须及时处置,不得消极应对。这些条文摆在那里,现实处理结果却与之产生了明显落差。
媒体介入后调取了小区监控,画面还原了王某当时的行动轨迹。王某从小区负一层进入电梯,全程步履不稳,进入电梯后未按任何楼层按钮,电梯自动停在26楼。
王某走出电梯时,恰好与下楼上学的朱女士女儿擦肩而过,年幼的孩子见到这个陌生怪异的男子,还好奇回头打量了一眼。回想这个画面,朱女士不敢细想,如果女儿那时还没出门,后果会是什么。
眼下,朱女士最想弄清楚的,是王某究竟是如何在房门关好的情况下进入屋内的。这个问题,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