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3岁女孩父母离婚,她跟着爸爸和爷爷生活。谁知,爸爸和爷爷接连去世,女孩瞬间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这时,远在国外的大伯,还趁机起诉她,要拿回她住的那套房子。孤立无援的女孩手足无措,只好向司法部门求助。最终在检察院、法院等多方帮助下,女孩终于成功分得一套房产和400多万遗产。
13岁的小花的父母早年离婚,她一直跟着父亲、爷爷一块生活,日子不算富裕,但至少有两个亲人陪伴。
可厄运接二连三地砸到这个孩子头上,先是父亲离世,没过多久,疼爱她的爷爷也撒手人寰。
短短时间里,家里两个依靠全都没了,小花瞬间成了孤苦无依的孩子。
她的母亲一直在上海打零工,收入微薄,挤在狭小老旧的出租屋里,根本没有多余空间接女儿同住。
爷爷留下的房子,成了小花唯一的容身之所。
谁都没料到,身在国外的大伯,这时突然找上门,态度强硬,要收回这套房子,不让小花继续住。
大伯觉得,这房子是自己父亲留下的财产,自己作为儿子,有处置权。
小花试着和大伯好好商量,可双方始终谈不拢,大伯一点骨肉亲情都不念,干脆一纸诉状,把小花告上了法庭。
还在上中学的小花从来没接触过官司,一想到要和亲人对簿公堂,还有可能无家可归,流浪街头,愁得寝食难安。
走投无路之下,她跑到当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向检察官求助。
检察官丁莹听完她的遭遇,十分心疼,立刻着手处理。
大伯是爷爷的儿子,确实属于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小花爸爸比爷爷先走一步,小花作为孙女,就能顶替爸爸,分到原本该属于爸爸的那一半遗产,和大伯继承权完全平等。
大伯不能仗着自己是儿子就把房子全部占走,把孩子赶出去。
案件先后经过两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小花和大伯同为合法继承人,应当平分爷爷留下的现金与两套房产。
考虑到小花未成年,首要保证她有稳定住所,在均分利益的基础上做了人性化分割。
面积小的一套房屋直接划归小花单独继承,让她不用流离失所;一套150平的大房子由两人按份共有,小花占四成份额,大伯占六成。
整体财产价值依旧对半平衡,两方利益都兼顾到了。
判决下来之后,两人商量后决定把共有的大房子卖掉,小花分到,400多万元现金。
难题又随之而来,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手握上百万巨款,若是随意交由旁人保管,很容易出现财产被乱用、侵占的风险。
那么,这笔钱该怎么看管,才能全部用在她读书、生活上?
为此,检察院牵头,联合法院、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多方协调,最终确定了一套监管方案。
400多万的钱款全部存入公证处提存监管,每一笔支取都有严格审核标准。
要是小花还没满十八岁,遇上上学缴费、看病等必要开销需要用钱,必须提交申请,公证处核实钱款用途真实合理后,才会划拨资金。
等到她年满十八周岁,公证处会直接把全部余款转到她本人名下账户,由她自主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