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已婚女子带孩子之余,沉迷于玩游戏,认识了一个婚外的男子,二人线下见面后就互相喜欢了,还同居了。好了1年后,女子问男子,如果离婚了愿意娶她吗?男子回答愿意,甚至还有些期待能够尽快在一起。女子离婚后,男子却反悔了,还提出分手。
男子认为:我为啥要娶个离婚、还有儿子的女人呢。女子感觉被耍,自己就做了傻事。
(大皖新闻6月17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这就是婚姻不忠实的后果吧。
一女子蓝某,是个已婚女子,还有个儿子,在家带孩子,闲着无聊的时候,就会打游戏解闷。
在打游戏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子尹某,眼看着两个人聊得火热,每天都会聊天,内容也逐渐暧昧,这俩人很快就相约了线下见面。
见面之后,蓝某看到尹某长相还挺帅气,两个人看对眼了,直接就确定了婚外的关系。
自此之后,蓝某内心就产生了情愫,经常想要见到尹某,二人每次也是,偷偷外出开房、约会。
后来,为了方便约会,两个人还在外面租了房子,直接就同居,住在一起。
要说一边还有家庭,还有小孩,蓝某也不管,为了所谓的爱情,奋不顾身往外跑,因为这样的感觉,有些刺激。
就这样,两个人在外面相处了1年多,蓝某感觉,尹某哪里都比自己的丈夫好,她更加想要跟尹某长相厮守。
蓝某甚至还想要跟丈夫离婚,直接就跟尹某长期在一起。
想到这里,蓝某就开始旁敲侧击询问,是否愿意跟自己长期在一起,主动询问过五六次,而尹某也给出了肯定的答复,愿意娶她。
听到这话蓝某心里很开心,还真的回去跟丈夫闹离婚。
没多久之后,蓝某就跟丈夫领证离婚了,本以为接下来可以跟尹某双宿双飞,谁知道,尹某开始翻脸不认人了。
尹某本来就是说着玩的,现在蓝某却当真了,他哪里肯要蓝某这样的女人呢,离婚了,还带着一个儿子,他内心开始打鼓了。
看到尹某又不肯兑现诺言了,蓝某就开始不断的闹,两个人一个想嫁,一个不肯娶。
闹到最后,尹某也不肯去出租屋了,偶尔 就是跟蓝某过个夜。
没过多久,尹某直接就跟蓝某分手了,看到尹某这样背信弃义,蓝某伤心的很。
她对这份感情非常的上心,如今抛弃了一切,却面临着这样的结局。而尹某呢,对蓝某早就厌倦了,就想着逃之夭夭。
蓝某生无可恋,最后骑着车子来到河边......
到中午的时候,就被人发现了,立刻报了警。
蓝某家属得知后,咽不下这口气,将尹某给上诉了。
在审定的时候,相关部门认为:蓝某作为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主要责任,还是在于她自己。
另外,尹某分手,跟这件事没有因果关系,因为没有唆使、没有刺激,所以不算侵权。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尹某背信弃义,道德上要受到谴责,虽然违背了道德,但是因为没有主动唆使、也没有引导、没有刺激,所以跟蓝某的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蓝某自己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选择了搞婚外情,自己又选择了离婚,最后做出傻事,也是自己的选择。
尹某之前也没有办法遇见这个后果,所以说,他对于蓝某离世的结果,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不满足该条款要求的侵权构成要件。
最后,相关部门驳回了家属的索赔诉求,尹某不需要做出民事赔偿,符合法律对于过错责任的严格认定标准。
尹某明知道蓝某已婚,还跟她同居了1年,是否构成重婚罪呢?
《刑法》第 258 条规定,明知他人已婚,还介入婚姻并且长期同居,对外以夫妻关系相称,此行为构成重婚罪。
本案中的尹某,私下里虽然跟蓝某同居,也知道对方已婚已育,但是也就是偶尔在出租屋内约会,并没有每天都居住在一起,也没有跟邻居表示他们就是夫妻俩。
所以说,这样的行为就是违反了婚姻义务,但是不构成重婚犯罪。
尹某作为男人,出尔反尔,属于道德失信,这样的人却无法法律定责,所以即便女子是因为情感问题做傻事,尹某却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信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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