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肯出钱装电梯,等邻居们建完投用,直接拿防盗网封了电梯入口逼所有人让步?2019年厦门思明区双福花园的一场邻里闹剧,把“搭便车不成耍无赖”演到了极致。
8楼业主当初拍板拒绝8万多加装费,爬了两年楼后悔了,想原价补票被拒后,又是震楼器扰民又是堵电梯门,把整栋楼闹得鸡犬不宁。
没人想到,这场纠纷最后闹上法庭,8楼业主非但没占到半分便宜,反倒要掏近17万才能用上电梯,比当初的费用贵了整整一倍,钱没省下,脸面也彻底丢了个干净。
事情要从2015年说起,这栋8层老楼共16户,当年启动加装电梯,总预算约67万元,最终10户业主同意出资。
按楼层分摊下来,8楼业主需要出87380.95元,在这位业主眼里,这笔钱纯属“浪费”:自己身体硬朗,爬八楼全当锻炼身体,犯不上掏几万块买个方便。
他当场明确弃权,看着其他业主凑资金、跑审批、盯施工,前前后后折腾近两年,他全程置身事外,说不定还暗自庆幸省了一笔大钱。
2017年电梯正式投用,同楼层邻居拎重物、带老人看病都方便了不少,只有他每天照旧气喘吁吁爬楼梯。起初还能嘴硬说“锻炼身体”,可年纪渐长腿脚越来越差,拎着菜爬八楼要歇两三趟,遇上头疼脑热去医院更是难如登天。
看着隔壁门一键直达家门,悔意一天比一天重,2019年,他终于坐不住了,主动找到出资业主,提出补交当初的8万多费用,要求获得电梯使用权。
可业主们集体拒绝了,加装电梯不是买现成商品:前期审批失败的风险、资金垫付的压力、跑手续耗的精力,都是当初出资的业主一起扛过来的。
当初困难的时候躲得远远的,现在成果出来了想按原价“上车”,对掏了钱、出了力的人,哪有半分公平?
协商谈崩后,这位业主没走正规途径维权,反倒耍起了无赖:先是用震楼器不分昼夜制造噪音,想逼邻居妥协;见没效果,干脆用特制防盗网封堵电梯入口,直接断了整栋楼的正常出行。
邻居多次劝阻、报警都没用,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法庭上,这位业主振振有词:电梯是楼栋公共设施,自己作为业主,天然就有使用权。
但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答案:依据福建省和厦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增设电梯归该梯号业主共同共有,他作为业主确实享有共有权利,可以通过支付对价获得使用权。
但权利从来和义务对等,他筹建时主动放弃出资,没承担建设成本与前期风险,协调未果后还采取极端手段扰民堵门,行为具有明显恶意,既违背公平原则,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021年,法院最终作出判决:8楼业主需支付174761.9元,也就是原出资额的两倍,方可获得电梯使用权,双方均未上诉,这场持续多年的闹剧,最终以投机者付出双倍代价收场。
说白了,这从来不是“能不能用电梯”的问题,而是“能不能不劳而获”的问题,老楼加装电梯是民生好事,可好事要办好,靠的是邻里共担、利益共商,不是谁耍横谁有理,谁会闹谁占便宜。
现实里总有人抱着“不蹭白不蹭”的小心思,在公共事务里搭便车、钻空子,觉得别人出力自己享福是“精明”。可这起案子明明白白告诉所有人:公共利益面前,没有免费的午餐。
当初舍不得掏8万,最后多花近9万,还伤了邻里情、丢了脸面,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得彻底。
权利要争取,义务更要承担,只想享受好处、不愿付出成本的人,迟早要为自己的短视和任性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