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县法院,刚判了一个让人五味杂陈的案子。
一个男人,给自己的已婚情人转了8000块,备注写得明明白白:“律师费。加油,早点自由,我等你。”
他靠在椅子上,看着手机屏幕上“转账成功”的字样,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这笔钱,在他看来,是通往“转正”的最后一张门票。
结果,票买了,车却没来。
女方突然变了卦,信息回得越来越慢,最后干脆一条冷冰冰的消息甩过来:“我们不合适,我不想离了。”
他再发消息,屏幕上弹出一个刺眼的红色感叹号。
他被拉黑了。
男人的手指在屏幕上戳了半天,那感叹号纹丝不动。他把手机往桌上一拍,站了起来。8000块,我辛辛苦苦攒的钱,就这么打了水漂?
他一纸诉状,把女人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他把手机转账记录举得高高的,底气十足:“法官,这钱是借给她的!备注写着‘律师费’,现在事没办成,钱必须还我!”
被告席上的女人,只是轻轻抬了下眼皮,声音不大:“那是他自愿给我的,是他求着我收下,想让我离婚。这是赠与。”
空气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空调的出风声。
男人还以为那句“律师费”的备注是自己的王牌,死死盯着法官,等着那句“判她还钱”。
法官的法槌敲下,声音不大,却砸得他心口一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解释,与其说是解释,不如说是宣判:“你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这笔钱,你标注为‘律师费’,恰恰证明了你的目的,是资助、诱导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这种破坏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行为,法律不予保护。”
男人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从涨红,到煞白。
法官的话还在继续:“简单说,你为了一个不道德的目的花的钱,法律不会帮你追回来。这笔钱,在法律上叫‘自然债务’,给了,就别想要回去。”
最后,他不仅一分钱没拿回来,还得承担全部诉讼费。
那8000块,不是借款,也不是赠与。
它是一笔学费,教会他在感情的账本上,有些算盘,从一开始就打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