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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女子和男友办了婚礼但没有领证。半年后,男友意外身故,而女子已经怀孕,后女

湖北,一女子和男友办了婚礼但没有领证。半年后,男友意外身故,而女子已经怀孕,后女子决定生下女儿。可没想到,在女儿出生后不久,男友的父母竟将女子告上法院,要求女子退还各项彩礼共计89000元。

案件进入法院后,争议并没有停留在一句“没领证就该退钱”上。2024年12月7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沈某与胡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两人已经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沈某还怀孕生女,因此没有支持胡某父母要求返还89000元的全部请求,只判沈某返还2万元。

沈某听到判决后没有接受。沈某认为,胡某去世并不是双方感情破裂,更不是沈某拿到彩礼后拒绝结婚。胡某生前忙于工作,沈某曾提出办理结婚登记,胡某始终没有抽出时间。

胡某去世时,沈某已经临近生产。沈某没有放弃腹中孩子,而是在2023年8月生下女儿胡小某,此后独自承担照料责任。

沈某随后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官重新梳理双方相识、订婚、婚礼、共同生活和生育子女的全过程。

沈某与胡某经人介绍认识,2022年5月订婚,2023年1月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胡某家支付139000元彩礼和16200元改口费,合计155200元。2023年7月,胡某登山时意外坠亡,双方共同生活被迫中断。

二审审理时,法院注意到一个关键问题。沈某与胡某虽然没有登记,但婚姻生活已经实际展开,双方公开举办婚礼,共同居住,沈某完成妊娠和生产,胡小某也已经出生。

关系终止的原因是胡某意外死亡,现有证据又不能证明沈某故意拖延登记。若只看结婚证这一项,就要求沈某继续返还彩礼,沈某在共同生活、生育和抚养中的付出便无法得到评价。

2025年1月24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要求返还2万元的部分,驳回胡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2025年3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公布。

判决并不是说所有未登记共同生活都不用返还彩礼,而是要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是否生育子女、关系终止原因和双方过错判断。

类似案件也出现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张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双方从2019年开始共同生活,2020年生育一子,2021年举行婚礼。后来分开时,张某要求返还大部分彩礼。

法院考虑到共同生活已达三年多,赵某还承担生育和照料孩子的责任,最终没有支持返还请求。2026年公布的王某与孙某案件中,双方共同生活约四年并育有女儿,法院同样驳回男方要求返还20万元彩礼的诉请。

胡小某今后的权益也不只涉及抚养费。胡某去世时,胡小某尚未出生,但已经是胎儿。按照民法典关于胎儿利益保护和继承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份额。

胡小某出生后,只要亲子关系得到确认,就可以依法享有相应继承权,父母没有领取结婚证并不会影响胡小某作为胡某女儿的身份。

胡某父母能否探望胡小某,也不能只看双方关系好坏。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229号中,西安一名祖母在独生子去世后请求探望双胞胎孙子,法院最终支持每月探望一次。

祖父母在子女死亡后提出探望请求,只要不影响孩子和直接抚养人的生活,并且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法院可以依法支持。

沈某案表面上是89000元彩礼之争,背后还涉及共同生活、生育付出、未成年人保护、继承和祖孙关系。法院把这些事实放在一起判断,也让一场家庭纠纷有了更完整的处理结果。

信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