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43岁女子瞒着丈夫,每个月给一22岁男主 播打榜30000-100万,8个月竟打赏700万,丈夫发现后,愤怒的把男主 播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
男主播:她是网络消费,我俩没婚外情。法院:驳回,60000元诉讼费丈夫承担。男子彻底傻眼了,这还有地方说理吗?
真正影响这场官司的,并不只是700万元。丈夫蓝天云起诉之前,男主播潘晓安已经先和洪梅琳打过一场借贷官司。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潘晓安曾向洪梅琳及洪梅琳母亲的账户转入187万元,随后主张相关款项属于借款。
法院审理后只确认其中50万元为借款,并判洪梅琳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二审维持原判。潘晓安申请强制执行后,蓝天云才另案起诉,要求撤销洪梅琳的直播打赏行为。蓝天云追索打赏款时,还必须面对已经生效的借款判决。
三名当事人均为化名。洪梅琳生于1977年,自述是家庭主妇,蓝天云比洪梅琳小一岁。潘晓安生于1998年,居住在东北,从事网络直播。
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洪梅琳使用本人和母亲的账号购买虚拟币,再将虚拟礼物送入直播间。2020年12月,潘晓安参加平台年度赛事,洪梅琳在地区赛阶段打赏超过200万元。
在另一场新星赛事中一天又花出40多万元。八个月累计超过700万元,蓝天云查账后才发现家庭资金大幅减少。
蓝天云认为,婚后积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洪梅琳无权独自作出巨额支出。潘晓安则提交平台交易规则,强调观众购买的是直播服务,平台结算后才按协议向主播、公会分配收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查明,洪梅琳直接建立合同关系的对象是平台,潘晓安没有直接取得全部充值款。
蓝天云又未能证明洪梅琳与潘晓安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私下赠与或者恶意串通,因此只起诉潘晓安,很难让潘晓安承担700万元的全额返还责任。
类似案件的结果并不按男女区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黄先生与李女士于2014年5月结婚。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李女士给男主播刘某打赏90多万元,又通过微信转账10多万元。
聊天记录显示双方长期保持亲密交流,2023年2月还在线下见面,李女士并向刘某父母送过礼物。法院向平台调查后确认,刘某的主播收益比例约为百分之四十。
结合双方交往内容和打赏目的,法院认定相关款项带有维系不正当亲密关系的赠与性质,最后判刘某返还实际取得的打赏收益28万元及部分微信转账,共计30.5万余元。
湖南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件又是另一种处理。李峰给女主播小娜打赏3.3万余元,另有两笔520元私人转账。法院没有发现线下不正当交往证据,认定平台打赏属于有偿网络消费,不予返还;
两笔带有特殊含义的520元转账超出普通社交范围,判小娜返还1040元。男人打赏女主播,也不是一律能追回。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夫妻一方打赏若明显超过家庭一般消费水平,并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可以认定为挥霍。
受损一方可以请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时要求打赏一方少分甚至不分。若打赏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关系相连,能够证明款项实质属于赠与,还可以向实际受益人主张返还。
蓝天云并非没有地方说理,问题在于诉讼对象、证据方向和资金性质没有得到充分证明。平台消费、主播分成、私人转账和夫妻内部财产分割,对应不同请求。
法院看的不是打赏者是丈夫还是妻子,而是钱经过谁的账户,主播实际拿到多少,双方是什么关系,以及起诉时能否把事实证明清楚。
信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