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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主的欠款,为什么要司机承担后果?黑龙江五大连池,男子是一名货车司机,他接了一个

货主的欠款,为什么要司机承担后果?黑龙江五大连池,男子是一名货车司机,他接了一个运输玉米的大单,转车完毕准备出发时,货场以没有收到买家货款为由,不让男子离开,这一扣押就是23天,男子不仅没办法干活,还只能在车上吃住,忍受酷暑和蚊虫的折磨。事后,男子才得知,因为公司更换领导,大宗业务全部暂停,这才导致货款迟迟没到。男子:吃苦受罪就不说了,停运一天成本都要200多,我这损失谁来承担?

6月19日端午节当天,吕师傅接到一单玉米运输生意,按照约定前往当地鸿盛农产品公司货场装货,计划将整车玉米运往辽宁锦州。

忙活半天顺利装车完毕后,吕师傅本以为可以按时发车、正常结算运费,满心期待跑完这单赚钱补贴家用。

万万没想到,即将出发前,货场工作人员突然告知他,因为买家货款没有到账,这批玉米暂时不能放行,车辆和货物都要原地暂扣。

和吕师傅一同被扣留的,还有另外四辆装满玉米的货车,五名司机全部被困货场。

接下来的23天,成了吕师傅最难熬的日子。

正值盛夏酷暑,天气闷热难耐,蚊虫肆虐,他没有落脚的地方,只能日复一日在狭小的货车里吃饭睡觉,每天简单买些饼、大葱将就度日。

长时间的滞留,让吕师傅身心俱疲,心里满是无奈和憋屈。

更让他焦虑的是,货车停运一天就有两百多元的固定损耗,包含车辆保险、折旧、运营成本等。

整整二十多天无法出车干活,直接让他断了收入,损失越积越多。

吕师傅实在想不通,别人的货款纠纷,为什么要让无辜的司机承担后果。

随着调查深入,整件事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负责采购玉米、支付货款的是黑河全域粮食商贸公司。货主高先生表示,自己早已全额支付了货款,不存在拖欠情况。

货款迟迟未能对接到位,根源在于这家国有控股公司临时更换领导,内部暂停了所有大宗业务,资金结算流程停滞,才导致货款延误。

简单来说,这是企业内部人事变动引发的工作失误,却无辜牵连了一众货车司机。

事件曝光引发关注后,涉事公司终于正视问题,主动出面解决纠纷。

工作人员承诺会尽快放行车辆,并且按照标准赔付司机的压车损失。

7月13日,所有滞留车辆顺利解封,吕师傅也拿到了足额补偿。

公司按照每天500元的标准,结算了25天的压车费,弥补了他的停运损失。

拿到补偿后的吕师傅,悬了许久的心终于放下,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财产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货款纠纷发生在货场与粮食采购企业之间,司机吕师傅仅为承运第三方,无任何债务过错。

货场无权扣押营运货车,私自扣留车辆23天,侵害司机车辆物权与经营权,酷暑滞留造成的吃住损耗、每日两百余元停运损失,均属于侵权直接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合理价格计算;货运营运车辆被非法扣押,停运期间固定开支、预期收入均可索赔。

货款延误根源是粮食公司换领导、业务暂停,全部过错在该企业与货场。

涉事单位后续按每日500元赔付25天压车费,符合侵权赔偿规则,补足司机停运损失,承担了法定赔偿责任。

货场维权应当通过起诉欠款企业等合法途径,不能随意扣押无辜承运人的营运货车,将企业内部管理失误转嫁给吕师傅等人。

好在涉事单位及时担责赔付,用企业该有的担当,给了吕师傅等人一份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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