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一女孩在路上遭两名醉酒男性骚扰,告知父亲后,父亲果断出面痛打男子被拘,

上瓦州杭 2023-11-22 21:29:19
北京大兴,一女孩在路上遭两名醉酒男性骚扰,告知父亲后,父亲果断出面痛打男子被拘,检察官调查后做出不起诉决定。网友:终于体现到了司法的温度! 李某对检察官表示感谢,并表示到:就是以后再遇见这种事,也不能再这么冲动了,及时报警,让民警解决这类的问题。倒地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一天晚上,李某的女儿正在外面散步呢,突然遇到两个人骑着电动车拦在自己前面,并向自己搭讪。两个男的明显喝多了,上下打量着李某的女儿,眼神色眯眯的盯着。 李某的女儿害怕极了,不想搭理他们,往另一个方向走。可是两个男的明显不想就此罢休,边喊美女边挡住李某女儿的去路,还企图在李某女儿身上占点便宜。 李某女儿只能大喊,把两个男的给吓住了。眼见搭讪不成,两个男的就骂骂咧咧地骑着电瓶车离开了现场,而受了委屈的李某女儿立刻打电话告诉了她的父亲。 接到女儿的电话之后,身为父亲的李某气不打一处来,就带着妻子赶到了女儿说的事发地寻找那两个男的,刚好在大街上,李某的女儿就看到了骚扰他的人,于是马上就告诉了父亲。 找到了欺负女儿的罪魁祸首,李某立即上前,二话不说一把将其中一人从电动车上推倒在地,然后骑到身上对其一顿输出,另一个男的见状也不敢上前,选择了向警方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双方都带回了派出所进行处理。 李某对其中一个男的一顿暴打,造成了左侧第四第五肋骨骨折,经过对刘某的伤情鉴定,身体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因此,警方将李某依法拘留。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李某,女儿发生这样的事,作为父亲肯定会不顾一切要给女儿讨回公道,作为父亲他没有错。也有网友表示,要是我女儿遭欺负了,只能让对方比他们两个更惨。 1、两个男的骚扰李某女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后,警方根据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证实了两个男的确实无故拦截女孩,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寻衅滋事行为,给予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两个男的没想到,自己报警,结果把自己还给送进去了。 2、李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殴打他人,致对方轻微伤或以下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要达到刑法里的故意伤害罪的标准,必须是轻伤以上的结果。李某因造成了对方左侧第四第五肋骨骨折,属于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3、检察院为什么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起初,双方就民事赔偿方面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为了化解矛盾,对此积极开战了调解工作,最终经过检察官的努力双方达成了和解,两个男的向李某出具了谅解书。 李某是初犯,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双方也达成了刑事和解,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而且两个男的对案发存在重大过错,同时也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所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检察院的做法,网友们纷纷叫好,这也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大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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