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办婚礼跟同学买8箱五粮液,一箱6瓶5400元一箱,两人约好喝不完可退,谁料,婚礼办完,只喝了2箱,男子要求原价退还剩余的6箱,同学不干了,说酒箱胶带撕开,影响二次销售,只能按750元一瓶收回,男子觉得被坑了,找来记者说了一番话后,同学秒怂,还答应所有酒按770元一瓶收回,没想到,男子还是不乐意,并扬言要起诉。网友热议:男子不地道,熟人的生意不能做。 杭州的周先生今年9月底办婚礼,为了招待好宾客,他打算买一批好酒。 周先生的高中同学郑先生是卖五粮液的,周先生联系了他,打算在他那买酒。 郑先生说,五粮液一箱6瓶,5400元一箱,最终,周先生跟郑先生买了8箱。 郑先生收到酒钱后,很快就安排人手把8箱五粮液送到周先生手里,两人口头约定,喝剩的酒按箱、按瓶都可以退回。 婚礼日期很快到了,让周先生没想到的是,他预定的五粮液还是多了,8箱酒虽然都拆封了,但只喝了11瓶,剩下37瓶,装在一起够6箱还多一瓶。 事后,周先生联系郑先生说,他的酒只喝了2箱,剩6箱,他想把6箱酒退了,郑先生问他酒的包装有没有拆开? 周先生谎称拆了4箱,有2箱是完全没拆封的。 郑先生回复说,他会跟总部反应,让周先生等几天。 可周先生等来等去,一直没等到郑先生的回复。 10月15号,周先生等不及了,就主动问郑先生,他跟上面反应得怎么样了? 郑先生回答他说,没拆封的那两箱按照770元一瓶收回去,已经拆封的就按750元一瓶收回。 周先生一听,不乐意了,要求按原价退回。 郑先生解释说,已经拆封的酒,影响二次销售,所以没法按原价收回。 周先生说,虽然外面的纸箱胶带拆开了,但是里面的酒瓶包装并没有拆,那些酒根本没动过。 但,郑先生不接受这个说法,之后还安排了验酒师到周先生家验酒。 后来,验酒师发现,其实周先生订的8箱五粮液,酒箱已经全部拆开了,并不像他说的有两箱是完好无损的。 周先生被当场拆穿,觉得很恼火,当场赶走了验酒师,中断验酒。 郑先生知道后,对周先生的所作所为很生气,他受不了周先生耍小聪明欺骗他,更让他气的是,验酒师没能验酒,就被赶跑,验酒师来回的车费都得他承担。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周先生气不过找媒体介入,他给记者看了他和郑先生的聊天记录,他说,两人约定喝不完的酒可以按箱、按瓶退回。 记者看到,虽然他们约定喝不完可以退,但是并没有说条件,也没有说按多少钱一瓶退。 记者联系郑先生,他说,酒的纸箱已经拆开,会影响二次销售,所以没办法按原价收回去。 周先生听完,当着记者的面不紧不慢地说,我的诉求很简单,按原价900一瓶退回,因为里面瓶子是未拆封的,另外我还要调查他的烟酒售卖资格。 郑先生听完,答应周先生说,全部按770一瓶退给他,不管拆不拆封,都全部收回。 但,周先生听了还是摇摇头,过了很久郑先生把他表姐的食品营业执照发过来,他表示烟酒也是食品类的。 周先生说,他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有人说,这个周先生也是做得不地道,你把纸箱拆了,还让人家按原价收回,熟人生意真是不好做,好同学最后变成仇家。 不过,也有人说,郑先生肯定是觉得自己理亏,后来才改变主意,两人各自心怀鬼 胎。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周先生与郑先生口头约定“喝不完的酒可退”,但未明确退货条件及退款标准,属于违约责任约定不明。 《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周先生拆封酒箱但未损坏酒瓶包装,酒品本身无质量问题,郑先生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大幅压价退款,需举证证明纸箱拆封对商品价值造成的具体损失。 从公平原则出发,酒品核心价值未受影响,郑先生主张按750元/瓶回收缺乏充分依据,而周先生要求原价退货也未考虑拆封对商品流通的轻微影响,双方应就退款金额进一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参照市场合理折价确定。 根据《烟草专卖法》第3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郑先生从事酒类销售,虽酒类无需专卖许可,但若其同时涉及烟草销售或无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酒类零售,可能违反市场监管规定。 郑先生仅提供表姐的食品营业执照,未证明自身具备酒类经营资质,若其属于无证经营,双方买卖合同虽未必无效,但郑先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周先生以“调查售卖资格”为由施压后,郑先生迅速让步调整退款价格,侧面反映其可能存在资质瑕疵,若周先生起诉,可要求核查郑先生经营资质,若确认无证经营,可依据《合同法》第58条主张返还价款并要求合理赔偿。 关注@猫眼学法 品读案例故事,学习法律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