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号,中国驻日大使馆在社交平台用中日双语发帖称:《联合国宪章》专门设立的敌国条款,规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的任何一国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对其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 我们先要搞清楚,这个“敌国”指的是谁。根据《联合国宪章》,“敌国”的定义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曾与《联合国宪章》任何签署国(即同盟国)交战的国家。这主要指: 纳粹德国及其盟国 日本帝国 意大利王国,以及其后的意大利社会共和国 其他轴心国成员。 再来了解一下“敌国条款” ,这个条款指的是《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中的相关规定。这些条款的核心内容是:允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与轴心国,即德国、日本、意大利等法西斯国家作战的同盟国,即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可以不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对“任何前述之敌国”因其再度推行侵略政策而采取单方面或集体性的军事行动。 简单来说,该条款将德国、日本等二战战败国在法律上永久性地标记为“潜在侵略者”,并赋予了战胜国在特定情况下“绕开安理会”对其进行军事打击的特殊权力。 也就是说,我们是直接就能动手打,不用考虑第一枪,第二枪的问题,觉得你有再次搞侵略的苗头,就能直接开打。无需理由,无需证据。这张牌打出来,它适用的空间那就实在是太大了! 我们提“敌国条款”这话不光是说给日本听的,也是说给美国人听的,就是说我动手的时候你不许插手,这话说出来美国人再想介入在法理上就没有依据了。不然美国就是自绝于自己在二战之后建立的秩序。 当然了,我们不一定就要一下子上升到热战这个选择,我们的手段还有很多,别的不说,光一个稀土出口管制,就能让日本相当难受! 现在我们亮出最后的底牌,就是要明明白白告诉高市早苗,必须要给出交代,否则我们绝不会轻易罢休!如果不给个交代,我们甚至不介意走到最后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