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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男人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河南郑州,一男子十几岁就把人家姑娘睡了,2年后,

遇到这种男人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河南郑州,一男子十几岁就把人家姑娘睡了,2年后,姑娘肚子大了,可男子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当时就只办了婚礼,没登记。没想到女方怀孕8个月时,发现男子外边有人,还不只一个,只要女子过问,男子就把她一顿暴打,女子无力反抗,而且孩子都快出生了,她只好睁一眼闭一只眼。为了孩子,女子忍耐了7年,最终还是没能坚持下去。他们签署了解除同居协议,同居期间的房产、车辆和彩礼等都划分好了,孩子归男方,他们就正式分开了。

没想到分开几年之后,男子又想起女子的好了,频频上门纠缠,还在他的车上安装了定位器, 也会在大半夜来敲门,搞得女子心神不宁。

信息来源于法治视讯、小莉帮忙。

耿女士上学时成绩不算好,所以她念书并不多,很早的就步入社会。也早早地认识了她的男朋友。

在一起2年后,耿女士怀孕了,他们决定结婚,可当时男朋友还不到法定年龄,所以就只办了婚礼,然后她在家安心养胎。

她本以为以后可以过上相夫教子的生活,可是,还没等孩子出生,她就发现丈夫外边有人了。

这个时候的她怀孕已经8个月,肚子非常大,行动也不便。怀孕情绪本来就不稳定,这回更是坏到了极点。

一次丈夫鬼混回来,她就质问丈夫,是不是跟别的女人混在一起了,丈夫根本不给她解释,还对她一顿暴揍,同时还警告她不要过问,以后再问一次就打她一次。

纵使心里再苦,她只能把牙嚼碎了往肚子里咽。因为当时他们要结婚的时候,父母就不同意,是她坚持要嫁给人家的。

有时候女孩子还是要多听父母的意见,尤其是婚嫁大事,父母毕竟是过来人。

孩子出生后,也并没有换来丈夫的悔改,这样的婚姻有和没有也没有什么差别,耿女士也不急着和他登记了,她也觉得他们的婚姻可能随时都会破灭。

但为了孩子她一直在坚持着,可孩子的爸爸仍然花天酒地,同时和多个女人纠缠在一起,一个手机不够聊,他还用孩子爷爷的电话号注册,然后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

忍耐了7年之后,耿女士终于受不了了,她提出解除同居协议,解决完财产和当年的彩礼的问题之后,他们协商孩子归爸爸,耿女士有探望的权利。

就这样,两人7年的感情也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离开后,耿女士过了两年消停日子,可这两年,前男友又开始频繁找她了,在她的车上安装定位器不说,还会半夜来敲她的门,说孩子想妈妈了。

这给耿女士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为现在她已经有新的男朋友了,他这样一直纠缠,可能导致自己和男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不稳定。而且他老是半夜三更的来敲门,导致耿女士现在一听到敲门声心里都有阴影。

这叫什么男人,当初在一起的时候,自己在外找女人,现在已经分开了,还看不得前任和异性交往。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每个人的隐私都受法律保护,在别人车上私自安装定位器属于窃听、窃取他人隐私信息,耿女士前男友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可被处以拘留或罚款。

《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男方是直接抚养方,女方耿女士是非直接抚养方,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耿女士,而非男方。男方以"孩子想妈妈"为由半夜敲门,不是行使探望权,而是骚扰女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耿女士前男友频繁上门,半夜敲门,属于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也是犯法的,如果耿女士追究,他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这种男人就是人家在你身边时,你不好好珍惜,人家走了你又来反复纠缠。如果真的悔改了,那就坐下来一起好好谈一谈,看看还有没有继续在一起的可能,这种方式只会让人家更反感。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