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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盘打错了!湖北,一名男子和已婚女子发展为婚外情人关系,男子一心想让对方离婚和自

算盘打错了!湖北,一名男子和已婚女子发展为婚外情人关系,男子一心想让对方离婚和自己在一起。得知女子正和丈夫闹离婚、需要聘请律师处理官司后,男子主动转账8000元,专门用于支付女子的律师费。后续女子的离婚事宜并未办成,两人也因为日常琐事彻底闹掰、分手。男子觉得自己白白花钱又落得一场空,认为婚没离成、关系也断了,这笔钱理应返还,多次向女子讨要无果后,索性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8000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的争议十分明确。起诉的男子主张,这笔钱是附带条件的赠与,自己出钱的前提是对方顺利离婚、和自己长期交往,如今约定的条件全部落空,按照法律规定,对方理应返还钱款。而涉案女子则表示,这笔律师费是男子为达成自己的目的自愿主动给付,属于自愿付出,不存在返还的道理,坚决不同意退款

法院审理后,最终全盘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且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很多人第一时间会觉得结果难以理解,普通人的朴素认知里,钱没用到约定的地方、事情没办成,退款是理所应当的事,但司法裁判的核心逻辑,从来不止看金钱得失,更看行为本身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法院的核心裁判依据,是公序良俗原则与不法原因给付规则。男子从一开始就明知对方已婚,依旧主动与其建立婚外情人关系,还主动出资资助对方打离婚官司,核心目的是介入、破坏他人合法存续的婚姻家庭,这种行为本身就违背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民事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讲,基于不法原因产生的金钱给付,属于自然债务范畴。简单来说,这笔钱的给付基础本身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法律既不会认可这种行为,也不会为行为人提供事后救济

一旦钱款已经完成给付,给付方后续反悔、想要追回的,法院一律不予支持。这和赌债、非法请托办事的支出不予返还的法理相通,本质都是杜绝行为人通过非法、违德行为获利

很多人误以为感情归感情、金钱归金钱,即便关系不道德,财产往来也该公私分明、有据可依。但法律的底层逻辑是统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首先要看基础是否正当

如果行为初衷就是突破婚姻制度、破坏他人家庭,那么由此产生的一切金钱往来,都会被划入不受保护的范畴。行为人自愿付出的财物,无论后续目的是否达成,都只能自行承担损失,不存在法律层面的追偿空间
男子出钱帮情人离婚 分手欲索回被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