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女子为逃避坐牢,把生孩子当成了“越狱工具”。四年内4次怀孕、生下3个孩子。2025年5月生下第三子后,她当场放弃监护权,拒绝抚养,连孩子生父是谁都交代不清。孩子沦为“人球”被送进福利院。法院最终判了。
2025年6月,长春法院对李某某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这名长期利用生育政策规避牢狱刑罚的惯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至此,一场持续四年、以亲生子女为工具恶意逃避法律制裁的荒唐案件彻底落幕,也让司法系统补齐了长期存在的执行漏洞。
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本案最特殊的地方,不在于当事人的诈骗行径,而在于其精心策划、持续数年的恶意避刑操作,以及冷血漠视亲子生命的极端自私行为。
经司法机关完整查实,李某某本身系多次涉诈的违法人员,早年就因诈骗行为被法院定罪量刑。
正常情况下,判决生效后她理应入狱服刑,但她利用法律对特殊群体的人道主义保护,找到了规避惩罚的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孕期、哺乳期妇女可暂缓刑罚执行、适用监外执行,该条例的设立初衷是保护婴幼儿健康成长,维系基本的人性温情,却被李某某异化为个人逍遥法外的工具。
在第一次即将被收监时,李某某凭借怀孕证明成功申请社区矫正,暂时脱离了牢狱惩戒。
获得宽松的监管环境后,她毫无悔改之意,非但没有遵纪守法、改过自新,反而继续顶风作案,再次实施诈骗,不断累积新的违法过错。
面对司法机关即将到来的数罪并罚与强制收监,李某某开启了精准且刻意的生育避刑计划。
在2022年至2025年的四年时间里,李某某先后四次怀孕、顺利生下三名子女。
她的生育时间把控得极为精准,每一次都卡在哺乳期即将结束、收监程序即将启动的关键节点,通过再次怀孕延续监外执行资格。
四次无缝衔接的生育周期,完全规避了刑罚执行,是一场经过精密算计、蓄意对抗司法公正的恶性行为,绝非偶然的生理情况。
更令人唏嘘的是,李某某自始至终没有承担过一丝一毫的母亲责任。
在她的认知里,三名亲生子女只是帮助自己拖延刑期的“筹码”,一旦失去利用价值,便可以随意舍弃。
2025年5月,该案审理阶段,李某某诞下第三名幼子,她明确拒绝抚养孩子。
由于孩子生父全程失联,无任何法定监护人履职,这名刚出生的婴儿无人照料,只能暂时安置在长春市福利院进行临时托管。
这起隐藏多年的恶意案件,在2024年7月被正式发掘。
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干警在常规卷宗梳理工作中,发现李某某早已满足收监条件,却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异常情况。
办案团队第一时间固定案件线索,移交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并上报长春市检察院,该案被列为市级重点督办案件,全程专项跟进核查,彻底查清了其多年恶意避刑的全部事实。
罪犯正式入狱服刑后,检察机关并未结束案件办理工作,而是重点关注起无辜幼子的生存安置问题。
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调研后发现,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福利机构硬件设施薄弱,缺乏长期养育的专业机制,无法保障孩子的长远成长权益。
为切实守护困境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民政部门,敲定跨市安置方案,将孩子送往配套完善的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为保障所有安置流程合法合规,充分尊重当事人知情权,工作人员专程进入监狱,向服刑的李某某详细讲解跨区域安置流程、监护权变更等全部细节。
在李某某完全知情、自愿确认的前提下,签署监护权移交同意书。
2025年9月,两地多部门顺利完成全部交接手续,孩子正式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抚养,彻底解决了后续生活保障问题。
本案办结后,长春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开展全面整改,复盘近五年同类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案件,出台专属司法保护办法,搭建多部门联动关爱与信息共享机制,从制度层面堵住恶意避刑漏洞,完善困境儿童保护体系。
案件曝光后,引发大量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法律的人道主义温情是用来保护无辜弱者的,绝不应该成为犯罪分子作恶的保护伞,李某某利用亲生骨肉换自由的行为,彻底丧失人性,让人难以容忍。
也有网友认为,司法机关应当细化监外执行审核标准,区分客观困难与主观恶意,从根源上杜绝此类钻空子行为,同时为办案团队法理与温情兼顾的处置方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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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女子因诈骗多次触刑,先后4次怀孕、3次生子逃避收监执行,哺乳期后拒不抚养幼子,检察院介入,其同意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抚养孩子2026-07-11 14:05·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