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16岁小女孩给饭店打工20天,不愿意再被剥削了,辞职,一算账,好家伙,

上瓦州杭 2023-11-27 21:32:55
陕西西安,16岁小女孩给饭店打工20天,不愿意再被剥削了,辞职,一算账,好家伙,还要给老板195元。白干活不算,还要给老板195元。记者问,你怎么解释?女老板笑笑的说,没办法解释,而且店里又不是她一个小时人工资是负的,有人干了一个月还是负的呢。 (案例来源:网易新闻) 女孩子小雪16岁,单亲家庭,为了帮家里减轻负担,决定辍学打工。小雪没有什么技能,便来到饭店打杂。 老板娘看小雪个老实人,便决定录用她。老板娘跟小雪说,干一个月2100,如果全勤奖100块。 刚出社会的小雪,觉的2000元一个月的工资还挺多的,便答应了。 小雪工作很卖力,在饭店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但小雪没有怨言。 老板娘看小雪老实胆小,第二天便以小雪是新人,擅自将其工资下降到1700元一个月。 小雪只好忍气吞声,打算干完一个月便不干了,在这期间,老板娘变本加厉的剥削小雪,连打扫厕所的活也让小雪干。 干了20天,小雪实在干不动了,这个老板娘比以前的周扒皮还更抠门。 小雪找到老板娘说,要辞职要结算工资,老板娘说,辞职可以,工资下个月结。 约定的时间很快到了,可小雪的工资卡依然没有钱入账。小雪只好用微信联系老板娘,可发现被拉黑了,小雪只好上门讨要工资。 小雪看到工资明细表,小雪懵了,自己一分钱拿不到,还要倒欠老板娘195元。 小雪的工资明细表上写道,小雪上班20天,每天按60元算,应发1200元。 但是因为小雪旷工两次,一次扣500,那就要扣1000。但小雪说,只是迟到了一个小时左右,便继续上班,但老板娘依然按旷工一天算。 小雪迟到5次扣115元。老板娘制定了明细的考核表,10分钟以内迟到的扣5元,小雪迟到了三次要扣15元,10分钟以上迟到的要扣50元,小雪迟到了两次,扣100元。 小雪还有6次没打卡,每次未打卡扣5元,要扣30元。 工服两套,一套是夏季的,60元,一套是冬季的,100元,要扣160元。 小雪是5月入职的,只过夏季工服,冬季工服从来没见过,为什么要扣100元呢? 如果按照这样的克法,那么顾客来店里吃饭,看到老板娘,觉得老板娘倒胃口,是否要倒扣1000元呢? 围裙两条,每条20元,扣40元,宿舍钥匙20元,其他费用30元。 一共算下来,小雪需要支付1395元,减去工资1200元,小雪还需要给老板195元。 小雪对于这个结果不服,而且小雪刚出社会不久,是个小姑娘,人单力薄的,面对老板娘的算计,也没有办法。 小雪只好找来了记者,记者看到这样的工资单,也是睁大了双眼,质问老板娘,这合理吗?并问如何解释? 老板娘笑笑的说,没法解释,况且店里不止小雪一个人工资是负的,有的员工做了30天,还要欠自己700多元,小雪算是幸运的,算是欠的少的,算是扣的少的。 面对老板娘的无赖嘴脸,记者只好找来了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对老板娘进行了一番说教,老板娘被逼无奈,只好重新核算工资。 最后,老板娘被迫给了小雪800元。老板娘说,这是她做出的最大让步。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老板娘克扣小雪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老板娘没有按月支付小雪工资,而且是无故拖欠小雪的工资,还肆意的克扣,竟然敢克扣100元的冬季工装,实在是太过分了。 这明显违反了劳动法,明显的挑战了做人的底线,不尊重普通劳动者小雪,需要对其进行处罚。 而且,老板娘按照每天60元的工资标准支付小雪的劳动报酬,明显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违法行为。 2.老板娘每天60元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当地人社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当地分为一、二、三类区,一类区月工资最低标准为2160元,二类区月工资最低标准为2050元,三类区月工资最低标准为1950元。 老板娘按照每天60元的工资支付给小雪,显然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行为。 老板娘屡教不改,不仅对小雪一人克扣工资,而且还剥削店里其他的员工,在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还不愿意改正,那就需要对其处罚。 3.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老板娘进行处罚。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老板娘无故拖欠小雪的工资,而且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小雪,老板娘已经违法了。 所以,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要求老板娘,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全额支付给小雪,并且还需要给小雪赔偿金。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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