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浙江义乌,一老人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继子,不惜花光积蓄帮其成家立
上瓦州杭
2023-11-30 20:59:13
“人在做天在看!”浙江义乌,一老人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继子,不惜花光积蓄帮其成家立业,没想到竟是两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得知老人生病以后,3000元都不肯出,还要将人往外赶,真是寒了心。
(案例来源:河南乡村频道)
周云随父母在杭州生活多年,家乡义乌对她来说没有什么记忆,唯一让她惦记的就是家中的舅舅。
想想前几日,舅舅的继子曾打过电话借钱,还称舅舅病了,被她拒绝了,她不相信那继子的话,可外一舅舅真的病了呢?她打开手机,买了张杭州到义乌的机票。
周云一路风尘仆仆的来到了舅舅家,一开大门,周云愣住了,到处装潢材料,舅舅住的房子正在装修,很凌乱,没有窗户,建筑垃圾遍地都是。
只见舅舅躺在床上,面部浮肿,脸部有伤,而且裤子都是湿的,根本没有人给他换,此时的周云噼里啪啦的掉下眼泪,舅舅也大声痛哭,一晃五年没见舅舅了,如今他变成了这个样子。
舅舅陶凯山今年59岁,17年前娶了一个二婚女子林冬梅,两个人是经媒人介绍的,第一次见面,彼此就很有眼缘,因此也没嫌弃林冬梅带两个拖油瓶。
两个娃一个10岁一个14岁,陶凯山忠厚老实,一辈子勤勤恳恳,心地善良,肚子里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待两个娃视如己出。
他把好吃的留给他们吃,别人家的孩子有的,他们都有,他赚的钱如数给了林冬梅,让她放心的安排家用。
一晃多年过去,孩子们都长大了,陶凯山身体也大不如以前了,重活也干不动了,赚的钱越来越少了。
没想到林冬梅母子三人立马换了嘴脸,林冬梅对陶凯山不再关心,两个继子更是对他没了尊重,对其呼来唤去是常有的事。
这不,前段日子准备装修,骗出继父手里的最后一笔压箱底的钱,然后就对他置之不理,生活上也从不过问。
就连继父这几日生病,需要3000块钱都不想出,还以此为借口骗继父的外甥女,好在周云机灵,没被骗。
周云慢慢平复自己的心情,寻问舅舅的情况,舅舅表示自己能动时就自己对付一口饭,不能动就饿着。
周云把自己带的吃的赶紧给舅舅拿出来,看着狼吞虎咽的舅舅,心疼之余,更多的是气愤,替舅舅不值,周红从兜里掏出一万块钱,放在舅舅的手里。
这时舅舅的继子闻讯而来,进来就对周云指着鼻子喊:你还有脸来,向你借钱时候,你不借,赶紧把你舅舅领走,我们家没责任养他。
这把周红气的脸红脖子粗,怎么会有这种无耻之徒,养两个白眼狼都不如养两条狗。
周红歇斯底里的说道:你家拆迁户,有车有房,会没有3000块钱?我舅舅做牛做马的把你们养大,如今你们嫌弃他不能赚钱了,就想把人赶出去,你们会招报应的。
继子更不甘示弱:他和我妈没有结婚证,我们没责任养他。
此时的周红如鲠在喉,他的舅舅好糊涂啊!为什么要养别人的孩子!事到如今谁又来养他?
1.陶凯山的继子对其有赡养义务和责任吗?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陶凯山和林冬梅并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因此,他们并未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相应地,林冬梅的两个儿子也就无法在法律上被视为陶凯山的继子。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林女士的两个儿子确实没有义务去赡养陶凯山。
这并不意味着陶凯山无法获得任何保障。尽管他们没有婚姻关系,但如果陶凯山曾经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管理事务关系下,为林冬梅的儿子提供了管理或服务,并因此产生了费用或损失,他可以依据无因管理的规定,要求林冬梅的两个儿子进行相应的补偿。
2.陶凯山以无因管理,要求林冬梅及其两个儿子补偿,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陶凯山照顾了林冬梅以及她的两个儿子17年之久,出钱出力,这个不是陶凯山的分内之事,属于无因管理,所以陶凯山可以要求林女士的两个儿子进行补偿。
因为有了陶凯山给予的经济支持,减轻了林女士抚养两个孩子的成本,既然临冬梅两个孩子翻脸不认人,那么这些钱都应当归还给陶凯山。
最后,陶凯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俗话说的好:“宁可让亲生儿子败光,也不替别人养儿子!”当然此话有点偏激,相信这个世界上知感恩,讲图报的大有人在,只是陶凯山没那么幸运。
(此文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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