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祝先生在路上正常行驶的时候被醉酒男子王某追了尾,本想着报警处理,没想到
上瓦州杭
2023-12-01 21:19:10
山东青岛,祝先生在路上正常行驶的时候被醉酒男子王某追了尾,本想着报警处理,没想到王某直接下跪哀求并愿意赔偿五万元私了,祝先生看其可怜同意并收了2万元,可第二天民警就找上了门表示祝先生敲诈勒索。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祝先生在当地做了一点小生意,正赶上这两年把握住了商机,所以也是想挣了一笔,家里的房子和车子也都鸟枪换了炮。
为了更好的增加在生意场上的竞争力,祝先生也特地换了一辆宝马5系,虽然生意做的不大,但从车上也能看出来自己的实力,也有利于促进生意的谈成。
这天晚上,祝先生约了生意伙伴在饭店就餐,酒足饭饱之后,祝先生就和朋友打了个招呼,就开车往回赶。
可正当自己正常行驶在马路中间时,突然这个时候祝先生身体整个前倾而也听到了砰的一声,祝先生意识到自己被追尾了。
当车停下以后,祝先生就下车查看事故情况,自己新提的宝马5系后杠子被撞的面目全非,这也让祝先生心疼不已,所幸人没有大碍。
而这个时候,从后面的一辆车上下来了一个20来岁的年轻小伙儿,祝先生本想大声质问一下,你到底怎么开的车。
可没想到,让祝先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男子竟然二话不说就朝着祝先生跪了下去,嘴里一边道歉,一边说愿意赔偿,希望祝先生不要报警。
这让祝先生觉得有点纳闷,不就是一个普通的追尾男子,至于怎么紧张而且大声哀求么。
可等到祝先生走过去准备将男子扶起来,祝先生才发现原来男子全身酒味,属于酒后驾驶。
经过询问,祝先生得知男子姓王,是当地一所学校的教师,因为晚上和朋友聚餐多喝了两杯,以为没啥事儿就开车回家,想到途中却发生了追尾事故。
如果祝先生报警的话,那自己肯定会被交警拘留,这倒是没啥大问题,但是学校如果知道以后肯定会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
而自己人民教师的形象也会就此崩塌,后期要想找一个好工作也不容易,所以看到祝先生以后,第一时间选择跪了下来,祈求祝先生的原谅。
看到一个男人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祝先生的心也软了下来,而此时王某看到祝先生有所犹豫,所以直接提出了5万元私了的事儿。
毕竟修车做保险的话需要正当理由,不报警保险公司也就不会赔偿,考虑到实际情况,祝先生就同意了王某私了的事儿。
王某就通过微信给祝先生转了两万元,并表示自己身上没有那么多钱,等明天以后再将剩余的3万元转给祝先生。
既然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祝先生和王某也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但没想到的是,朱先生却因此惹上了麻烦。
第二天的时候,祝先生跟王某发微信表示需要支付剩下的3万元,没想到王某酒醒以后却不承认此事,甚至直言祝先生的宝马车损失根本就没有那么多,两万元足够赔偿。
看到王某如此不讲诚信,祝先生表示自己将通过报警处理,但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拨打报警电话,民警的电话却第一时间打了进来。
原来王某为了占据有理方,竟然先拨打了报警电话,向民警表示当时追尾以后,因为祝先生人多势众,不给钱就不让走,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祝先生直言,真是好心喂了狗,以后遇到违法违纪的事情,肯定会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再碰到王某这样的人会让自己陷入烦恼。(文中皆为化名)
1、王某酒驾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路安全交通管理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会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处以不同的处罚,如果是酒后驾驶的,那么会被处以罚款,如果是酒精含量超过80的,那么就属于醉驾,不仅会扣分罚钱,而且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肯定是酒后驾驶,具体的处罚只能根据血液酒精含量进行认定。
2、王某诬告祝先生敲诈勒索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王某明知道自己酒后驾驶,为了逃避责任,选择与祝先生私了,而醒酒以后又觉得自己吃亏,为了不支付剩下的3万余元,通过捏造的事实想逃避付款。
而且王某这样的行为会使祝先生被公安机关甚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那这样的行为就已经符合诬告陷害,但此罪成立需要达到司法机关处理相应的阶段,所以王某构成犯罪,但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3、王某和祝先生之间的私了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双方形成的协议应当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的规定,否则应当认定为无效行为。
祝先生可以通过报警解决自己车辆被追尾的问题,但本意是出于好心避免王某失去工作,所以接受了王某的私了。而本案的合意是不举报王某的违法行为,所以双方之间的民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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