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王女士在生活富裕时买了一辆二手的保时捷911,一年以后实在无力保养选择
上瓦州杭
2023-12-01 21:20:19
浙江杭州,王女士在生活富裕时买了一辆二手的保时捷911,一年以后实在无力保养选择将911放在李某处寄卖,可没想到两个月之后王女士的车不仅里程增加了4000km,而且车子还被划伤,王女士要求李某赔偿,李某却表示:每个月帮你垫付车贷,开一下车怎么了?
(来源:1818黄金眼)
王女士年轻貌美,所以说对生活品质也相当之高,尤其是身边的闺蜜,大多都是家庭条件富裕之人,所以每个人都不乏有一辆好车。
这对王女士来说也是一个挑战,可自己的家庭条件相对于闺蜜而言有一定差距,这一点从代步工具上来说就体现的淋漓尽致。
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骄傲,思来想去的王女士最终贷款购买了一辆二手保时捷911,虽然是二手,但是这类豪车的保值率比较高,所以王女士也花了将近70多万。
这不仅掏空了王女士所有的存款,而且每个月还需要偿还将近1万多元的车贷,虽然面子是有了,可这辆车却是含泪开着。
而且豪车还有豪车特殊之处,那就是除了需要加95号汽油以外,每个月的比较保养都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这让不仅需要还贷款,还需要日常开支的王女士苦不堪言,本来觉得各个地方省一点,还能基本维持。
但是一年之后,王女士最终也是受不了这么沉重的经济压力,二话不说准备将这辆二手的保时捷911给卖掉。
于是王女士在当地找了一家专门做二手豪车经营的店,与老板李某商量将这辆车放在车行寄售。
因为的确是缺钱,王女士先收了李某5万元定金,而且希望李某可以每个月帮其还车贷,最终车辆卖出去以后将所有的费用全部折进去,李某对此也答应了下来。
本以为在杭州这个地方,这辆车很快就会卖出去,可没想到一个月以后还是没有任何的动静。
王女士觉得可能是这家车行的销售渠道造成的,于是托了朋友找了另外一家车行,准备再试一试。
可没想到王女士来到李某这里,细心的他却发现了一个问题,因为走之前王女士特地记得自己的里程数,而这一个月过去了,自己说的里程数比之前多了3000km。
王女士找李某询问原因,李某表示是看车的客户试驾造成的,但王女士对李某的解释表示怀疑,3000km的时间都快来回西藏了,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问题。
在李某的狡辩之下,王女士最终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以后调取了监控,最终发现李某将王女士的车变成了私家车,都是自己在使用。
为此民警进行了调解,而最终李某赔偿了王女士5000元,此事就此结果,因为需要继续售卖,所以王女士也没将车开走。
一个星期以后,心神不宁的王女士再次来到了李某处,果不其然王女士再次发现自己的车里程数增加了1000,而且车身还出现了好多的划痕。
面对王女士的质疑,李某再次狡辩,声称这些划痕是王女士送过来之前就存在的。
幸亏王女士早有准备,拿出了当时交车之前的检测报告,而报告上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写的车辆没有任何问题。
面对证据李某只能闭上了自己的嘴,而对于王女士提出的赔偿请求,李某闭口不谈。
无奈王女士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赔偿王女士各项费用两万余元。
虽然判决是出来了,但是赔偿事宜却是遥遥无期,王女士多次找李某说要赔偿,但李某以各种原因拒绝,无奈王女士选择向媒体曝光,希望记者可以帮忙协调。(文中皆为化名)
1、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王女士将自己的车放在李某处寄卖,所有权人还是王女士,除了买方需要正常的试驾以外,王女士肯定没有同意让李某私人使用,毕竟这会导致车辆的折旧,会造成车辆的贬值,所以李某的行为已经属于侵犯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2、对于王女士造成的损失,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起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原则上保管人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李某作为车行老板,本来就是为了盈利,那么就有责任对王女士负责,确保在寄卖的过程中保证车辆的完好。
李某未经王女士同意就擅自使用王女士的车,各样的行为导致了保管物保时捷车的受损,所以作为保管人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李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李某的违法行为,王女士已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但是李某却拒绝履行,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执行。
为此王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李某这个过程采取转移财产或者暴力抵抗,那么可以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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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今天
李女士活该被坑,又傻又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