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白眼狼是真的养不熟!”北京,老奶奶名下有三套房,正好有三个子女,就约定好每人分一套房。老大很快分到了房子,可等到老二分房时候不幸遭遇意外离世,家人商量后,一致同意将这套房子分给老二的妻女,等到老三继承房子时,侄女(老二女儿)表示这房子是爷爷奶奶名下的,依法可代位继承,遭拒后侄女仍不依不饶,无奈老婆婆和三女儿起诉侄女,可最终判决让她们难以接受。 BRTV新闻九月十三号报道了这则祖辈三代人,因为房产纠纷最终对簿公堂的新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张奶奶(化名)和老伴奋斗了大半辈子,成功攒下了3套房子,正好育有3个子女,这样等孩子们长大后一人分一套,谁也没有话说。 等老大成家后,就搬到第一套房子去生活了。 就在儿子成家后搬到第二套房子生活时,正值壮年的他不幸遭遇意外离世,这次打击直接张奶奶卧床不起,经过了数月的调理才恢复过来。 其实按法律规定,二儿子的这套房,张奶奶和老伴也是有继承权的,可想着对方孤儿寡母,张奶奶最终决定,放弃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全部遗产留给儿媳和孙女。 张奶奶的决定得到了老大和老三的支持,毕竟作为亲人,他们也希望弟妹和侄女也能更好的生活。 眼看儿女们这么懂事,张奶奶倍感欣慰,便决定提前将房子过户,反正拖着也没有意义。 家人坐在一起商量后,将其中的平房过户给了老大,侄女替父亲分到了602方,老三在母亲的授意下,配合大哥和侄女签了放弃继承的声明,并很快完成了过户手续。 剩下的这套407房就留了小女儿,想着反正和家人都商量好了,而且父母都还住着呢,也就没有着急办理过户。 一晃数年过去了,张奶奶的老伴也因病离开了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的张奶奶,决定将剩下的这套房子过户给小女儿,免得夜长梦多。 果然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就在张奶奶通知另外两家过来签放弃继承声明时,大儿子很痛快的签了字,可到了侄女这边,却意外的遭到了拒绝。 侄女表示这套房子是在爷爷奶奶名下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自己也是拥有继承权的,所以这个字肯定不能签。 得知情况的三女儿:当时分第二套房子的时候,怕你们以后生活困难,就把第二套房子分给你们了,我们都没有说话,积极配合签了字,怎么现在到你这了突然变卦,你这有点太不厚道了吧?就问你这字签不签吧? 侄女依旧坚持,甚至还表示姑姑作为长辈,有什么事应该好好说,现在过来威胁算什么? 张奶奶得知消息后,心里也很难受,当初都说了每人一套,现在老大老二的房子都分出去了,到了第三套房子的时候,孙女跳出来要平分,实在是让人心寒。 家丑不可外扬,张奶奶也多次劝说孙女早点签字过户,可对方就是不肯松口,最终张奶奶联合小女儿起诉了孙女,要求判决407号房产归小女儿所有。 有人表示:真要谈公平,先把你家这套房子拿出来分了再谈,真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孙女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 1128 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小刘的父亲确实先于爷爷奶奶离世,她作为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确实有代为继承的权利,其行为和诉求是合法的。 2、如何评价张奶奶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 1127 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这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虽然407房是留给三女儿的遗产,但爷爷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这意味着只能按照相关法规,来分配这套房产。 孙女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且第三套房子作为爷爷的遗产,确实拥有法定的继承权,从法律角度来看,张奶奶确实不能强行要求对方放弃继承。 3、判决结果: 根据《民法典》第 1153 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审理认为第三套房产的50%属于张奶奶,她已自愿全部分给小女儿;剩下的50%作为遗产,由张奶奶、大儿子、小女儿、孙女四人平分。 综上,最终判决:407号房产归小女儿所有,小女儿需支付20万折价款给侄女。 侄女虽然最后分到了20万,但她这种背刺亲人的行为,终将导致双方的亲情不在,这笔买卖真的划算吗?对此你怎么看?欢迎来评论区聊聊!
继承法应部分修改,夫妻共同财产由于一方去世,没有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名下的份额财产,应自动由配偶继承。双方离世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平均继承,笫一顺位继承人离世由其继承人继承,但份额应减半,余此推类,。
csmmm4207
这个就是真的不懂事,说难听点,就是白眼狼一个!
用户43xxx57 回复 09-17 07:14
儿子没了,完全是她妈妈教育长大的话,就知道能教育出什么样的人了
太子赵
20万给他她,老奶奶起诉取消转赠的房子,她既然能拿钱,那这么多年有没有照顾奶奶,怎么她都要吐钱出来
cqs2000 回复 09-18 11:21
附义务赠予。
爱谁谁 回复 09-17 17:49
能撤销赠予吧?应该
子曰木公
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csmmm4207
老大老二都已经分到了房子,到了老三却只有一半,公平呢?在那个孙女心里,真的没有亲情了?人啊?
小灰灰 回复 09-16 17:09
起诉老二,撤销赠予合同!然后把老二的一半房子分给老三
太子赵 回复 09-15 23:27
你觉得她们两有没有回来照顾老奶奶,还有毛亲情
用户17xxx69
仙女们长大了
用户78xxx12 回复 09-17 12:03
自私的人不分男女!不要动不动打拳跟女拳一样恶心!
慎独 回复 09-18 12:27
当你打拳的时候,你其实和女拳一样恶心
平凡
老人自己的房产,人还没死呢,小编非要安排过户和法院起诉吗?房子卖了,就是把钱扔大街,这个不要脸的孙女也管不着吧?
1234 回复 09-15 21:37
爷爷已经没了,没有遗嘱,奶奶的那份可以自己决定,爷爷的那份需要按法定平分
下弦月 回复 09-16 01:43
主要是爷爷不在了,还没留把自己份额给老三的遗嘱,如果留了这遗嘱那其他人再闹腾也不行。或者爷爷奶奶都在世时候把房子过户给老三,也是可以的。
用户11xxx28
当初应该把两套房一起做决定,这好在这奶奶没死,要死要活,这侄女要争,你这姑姑还真要吃这亏!当初过户给她的户子时,协约就应写清楚!
大凤
奶奶起诉 撤销第二套的奶奶的个人部分 不给孙女
用户10xxx85 回复 09-16 20:50
这办法好
路不拾遗
奶奶还在,要回二房的一半,法律支持吗
MOSS 回复 09-17 10:28
合法的赠予,其他人都已经签字确认放弃,很难获得法律支持
用户10xxx18
爷爷没了,那房子就是奶奶的呀,奶奶说给谁就给谁呀
竹笋小遊遊 回复 09-17 13:25
我也觉得是这样;爷爷奶奶名下夫妻共同财产,又是配偶第一顺位,爷爷不在了100%到奶奶那的,应该奶奶想给谁就给谁的呀
休鞋馆 回复 09-17 14:09
爷爷是爷爷,奶奶是奶奶,奶奶不能处置爷爷的那一部分,不是说了吗,奶奶占一半,爷爷的那一半奶奶个两个儿女一个孙女各自1/4,这样孙女就是占整个房产的1/8。
用户10xxx88
不说半路半路夫妻了,就你父母掏空家底给你买的房,在你去世后还什么没有怎么搞?养娃防老的,这样搞大家更不敢生娃了
tb89505789
法院这么判的话,老大是不是也得贴20万给侄女?!
为何不可 回复 09-17 20:09
老大的早就过户分了,薅不到大伯的羊毛了。
用户16xxx39
这样的侄女眼里只有钱。她拿到了二十万,但是失去了父亲这边的所有亲情,得不尝失!人品问题!
$听说很好喔
老奶奶应该要赡养费
用户10xxx85
三姑之前签的放弃继承,可否更改?或者说成被老母亲威逼胁迫才签的放弃,而不是出自本意……
MOSS 回复 09-17 10:30
不可能的。除非原来签字的不是姑姑本人,是别人代签或者冒签的
榴莲
决定好怎么分前面过户时就该全部一起过,要不写好协议,亲兄弟明算账!建议老婆婆追讨老二家的赡养费
用户13xxx09
为什么不能同时分掉或写好字据,看不懂
用户31xxx03 回复 09-16 17:00
一个字编
用户78xxx12 回复 用户31xxx03 09-17 12:04
好好去了解什么叫继承法,蠢!
亮有遗计
遗嘱啊,就不用给老二家了
用户14xxx63
法官放屁的孙女的份额没有子女多!先有儿女分,没有儿女再有孙子女分的!
没有爱就没有伤害
人性经不起考验
千涯秋色
不给不就得了 又不是遗产
用户16xxx39
放屁,奶奶是第一继承人可以先继承百分百的产权,自己在指定继承人就好
苍生盟之护道者
人心不古,世态炎凉。
执迷不悟
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死绝那轮得到第二顺位的出来争遗产?不明白法院依据的什么给这20万[哭笑不得]
沫柯
起诉撤销二儿子的赠予,起诉向孙女要赡养费,既然孙女要分奶奶的房子,赡养也是相应义务!
平常人
渣侄女
用户78xxx12
本来几家兄弟都可以,好了为了20万,这个侄女一家以后要是有事,以后几家兄弟都不会帮了!20万买断亲情。
用户18xxx68
这种必须立遗嘱,否则以后给子孙后代留下很多不确定的麻烦
白云无尽时
孙女和女儿继承的份额一样吗?
qzuser
爷爷不在,奶奶在,不一样可以留遗嘱吗?
用户14xxx64
儿子遗产也有老妈的份吧
阳光灿烂
直接卖给她不就行了?
老胖
谁让你们当初善良的,你们愿意放弃人家小侄女不愿意呀,为啥强迫人家,人家当初小孩子时,没有强迫你们吧?
用户55xxx00
爹不在了,要不打断她的腿
烟雨行舟
为什么是4人分,既然老二子女能分,老大老三家的就没有孙子女吗?
哦我想说
还不如狼🐺
用剑的叮当
所以,一定要按照法律办事,如果你愿意,就把你愿意的那份给别人。先礼后兵,亲兄弟明算账,先小人后君子。
用户10xxx76
他们家老二死的時候爷爷奶奶是可以分房子的,咋就没想这层
用户91xxx56 回复 09-18 12:07
当时已经分好了,父母兄弟都签了放弃继承,老大的房子那时候也一起办好了,估计父母那个时候住的第三套,所以没办,产权在父亲那里,结果父亲死了,想把产权以遗产形式转给老三了,老二家的孙女见钱眼开了
沉默的飓风
主要是老人傻B!自己考虑不周才造成这样的麻烦!早点立遗嘱把财产分配好不就得了。
洋洋
他父亲死的早,她应该没有继承权啦!不是直系亲属!
用户10xxx79
这个侄女可以死了
贺海之驿
这孙女赢得了20万,却输了亲情,换回了白眼狼的名声
郭娟
我只想知道!当初签字的放弃房产继承的那个证明能不能撤回无效!
用户14xxx84
太缺德了
电子宠物
曾经签过放弃的可以追回吗?虽然麻烦一点,但情理都在其中。
老陈醋
妈的
用户73xxx47
自己的孩子啥泌阳不知道啊
用户13xxx19
把不要脸演绎到了极致
杜宏斌
这种侄女就是人渣一个
狐狸在寻墨棋
这是欺负老人家不懂法,如果早立遗嘱,再做好公证,这只白眼狼跳出来就能一巴掌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