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李某某下班途中抄近道逆行,谁知一不小心和一辆摩托相撞,摩托车主被甩进机

梅姐说法 2025-11-06 17:20:59

浙江杭州,李某某下班途中抄近道逆行,谁知一不小心和一辆摩托相撞,摩托车主被甩进机动车道,遭水泥罐车碾压,李某某担心担责,将自行车扔进路边草丛逃跑。近日,李某某迎来审判,可判决结果却让人直呼接受不了。 李某某是萧山某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他家庭条件不好,赚的钱过日子都紧紧巴巴。 2025年5月22日,李某某下班已经晚上7点左右了,他骑着一辆自行车往住处赶去。 当时正是晚高峰,路上行人和车辆众多,李某某一时半会过不去马路,于是决定抄近道在机动车道逆行。 谁知,刚行驶了一段路程后,前方突然出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李某某和摩托车车主都躲避不及,两车相撞李某某倒向了护栏,但并无大碍,可摩托车车主却被狠狠甩到了马路正中央。 李某某知道闯祸了,赶紧爬起来将自行车扔到旁边的草丛里,自己则步行回家了。 可摩托车车主就没这么幸运了,当时路上车辆众多且密集,他被甩出去后,一辆水泥罐车正好行驶过来,从他身上碾压了过去,尽管立即被送去抢救,可摩托车车主还是抢救无效离世了。 当天晚上,民警找到李某某家将他抓获。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李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那么,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他会受到什么处罚? 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某某下班途中,在晚高峰行人车辆众多的情况下,为抄近道选择在机动车道逆行,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也正是由于李某某的逆行,导致与摩托车相撞,这一碰撞致使摩托车车主被甩到马路中央,遭水泥罐车碾压身亡,造成了致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后果。 并且,李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闯祸却将自行车扔到草丛后步行回家,企图逃避处罚,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仅反映了行为人对自身行为缺乏应有的责任感,更重要的是,它严重影响了交通事故的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救助,从而加重损害后果。 本案中,李某某的逃逸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摩托车车主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但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性质恶劣,依法应加重处罚。 8月4日,本案被移交给检方审查起诉,可检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某某根本没有赔偿能力,综合他肇事逃逸等情节,检方建议对李某某量刑3年3个月,不适用缓刑。 李某某肇事逃逸且造成如此严重后果,为什么只建议量刑三年三个月呢? 一般的交通肇事罪,肇事一方如果积极主动赔偿,获得了受害方的谅解,绝大多数都是判处缓刑,不会坐牢。 可李某某家里经济困难,根本无力赔偿摩托车车主家属。并且事故发生后,李某某立即逃跑,构成肇事逃逸,所以李某某肇事逃逸情节严重,应当判实刑。 另一方面,虽然李某某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但摩托车车主的死亡是由李某某逆行碰撞及水泥罐车碾压等多个因素共同导致的,并非李某某直接的碰撞行为导致了死亡结果。 这与一些直接因肇事行为致使受害者当场死亡或者因逃逸导致受害者错过最佳救助时机而死亡的情况相比,在情节严重程度上存在一定差异。 因此,最终法院采纳了检方的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某3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判实刑并不意味着李某某不用赔偿,李某某现在虽然无力赔偿,但是服刑结束后,他依然要承担应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维度新闻,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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