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男子参加朋友的生日宴,期间主动要求喝酒助兴。饭后又感觉玩的不痛快,又提

胡究法 2025-11-09 10:38:30

湖南娄底,男子参加朋友的生日宴,期间主动要求喝酒助兴。饭后又感觉玩的不痛快,又提议去唱歌。朋友顾虑到男子的面子只能同意。谁知在唱歌期间,男子再次饮酒后独自离开包厢。被朋友发现时,男子躺在KTV停车场地上,已经失去了生命。事后男子家属难以释怀,将男子的朋友、KTV老板告上法庭,索要57万余元的赔偿,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娄底中院) 男子向某性格豪爽、人缘很不错,对待朋友也非常够意思,没想到就是因为这样的性格,却酿成了一场悲剧。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 2024年10月20日下午5点左右,刘某是向某的朋友,当天也是他的生日,刘某特意准备了一场生日宴,邀请向某以及其他的朋友共同参加。 向某按时来到了酒店,等上菜的时候向某发现刘某竟然没有准备酒,这让向某感觉有些差点意思。 “今天是你的生日,怎么也不喝点酒呢?你快去买些酒来!” 刘某本来没有打算喝酒,不过向某都这样说了,只能去前台买了三瓶125毫升的白酒,其中一瓶留给自己,另一瓶给了向某,剩下的一瓶给了另外一个朋友。 几位朋友把酒言欢,生日宴也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刘某正准备让朋友们回家,可向某觉得玩的不够尽兴,又提议大家去ktv唱歌。 由于刘某家中有事,于是便给自己的朋友宋某打了电话,让他给预定一个房间。 在ktv唱歌期间,向某再次喝了一些啤酒后,独自一人离开了包厢。 当晚20时30左右,朋友发现项向某不见了,连忙掏出手机给他打电话,不过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又过了大约两个小时,其中一个朋友因为家中有事准备回家,结果在 Ktv的停车场里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向某。 朋友见向某的状态不对,连忙电话通知朋友,并联系到了ktv的老板,随即朋友将向某送到了医院。 遗憾的是,向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医院出具鉴定结果为:向某系冠心病发作导致的猝死。 虽然向某的死亡是由于自身疾病引起的,不过向某的家属对此事却难以释怀,认为向某的朋友以及ktv老板没有进到相应的安全救助义务,于是将他们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损失57万余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时认为,刘某作为酒局的组织者,期间为向某购买了白酒,并与向某共同饮酒,没有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 Ktv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向某倒地的位置处于监控盲区没有对向某尽到相应的安全保护义务,同样也存在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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