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40岁男子以为遇到了真爱,和相亲认识不到4小时的女子领证结婚证。谁知,结婚2天后,妻子就让他去外地打工赚钱,男子想和妻子温存一下再走,可妻子连抱抱都不让。男子想着两情若是长久时,也不在朝朝暮暮,就答了。可他出去后,妻子没事不联系他,只要联系他,就张口闭口的要钱,才一个月的功夫,男子就转给妻子24万。眼看着男子被炸干了,妻子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四十岁的老黄在建材市场摸爬滚打了快二十年,从跟着师傅搬瓷砖的小工,熬到自己能带队接活的小包工头,手里攥着那24万存款。 眼看着身边的发小早就儿女双全,自己还是单身狗,他着急了,可缘分这东西,就是迟迟不肯敲门。 去年秋天,工地上的老李说自己有个远房亲戚,年纪相仿,人也本分,撺掇着两人见一面。 老黄本来没抱多大希望,想着无非就是走个过场,可真见到面,心里那根沉寂多年的弦还是被拨动了。 女方长得也不错,软声细语的询问他工作累不累,平时吃不吃得好。 老黄这辈子净跟水泥沙子打交道,很少跟这么合眼缘的女人聊过天,越聊越投缘,从年轻时在工地受的苦,到现在对未来的规划,甚至连自己藏在银行卡里的积蓄、准备买房的打算,都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他看着对方认真倾听的样子,只觉得这就是自己寻觅了半辈子的知音,相见恨晚的感觉油然而生。 老黄当时脑子一热,当即求婚,没对对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就这样,从见面到签字领证,前后加起来还不到四个小时。 可没想到,结婚刚两天,女方提了让老黄去广州打工。 本来老黄还想着趁这段时间不忙,多陪陪对方培养感情,可对方态度坚决,老黄一想两情若是长久时,岂在朝朝暮暮,就答应了。 出发去广州的前一晚,老黄洗漱完,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妻子,想着往后就要两地分居,心里难免有些不舍,便想和妻子温存一番。 可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对方猛地推开,力道大得让他踉跄了两步,紧接着对方就摆出了要翻脸的架势,眼神里的厌恶毫不掩饰,那模样像是在抗拒什么洪水猛兽。 老黄讪讪地收回手,心里堵得慌,却还是给自己找台阶下,觉得可能对方性格保守,还没适应夫妻间的亲密,没敢再多想,默默收拾好行李,一夜无眠。 到了广州,老黄找了个装修队的活,比在郑州更拼命,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跟着工人爬高上低,晚上九十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出租屋。 他心里装着家里的人,再苦再累都觉得有奔头,每天再晚都会抽出时间发几条消息,问问家里的情况,叮嘱对方照顾好自己,可每次收到的回复都寥寥无几,打电话没说上三两句就被匆匆挂断。 可只要对方主动联系,目的永远只有一个,要钱。 一开始是说家里水电费该交了,后来是想买点换季的衣服,再到后来,理由越来越多,一会儿说亲戚生病要借钱,一会儿说想做点小生意需要本钱。 那些要钱的消息和电话,像催命符一样,隔三差五就来一次,频率越来越高,数额也越来越大,从一开始的几千块,慢慢涨到几万块。 老黄一开始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总想着自己在外打工,不能陪伴在身边,多给点钱也是应该的,算是弥补对对方的亏欠。 每次对方开口,他不管手头多紧,都会想办法凑钱转过去,有时候工资没发,就跟工友周转,甚至宁愿自己少吃点、少花点,也不想让对方受委屈。 身边的工友都劝他留点心眼,说刚结婚就这么频繁要钱不太正常,可老黄总觉得,刚组建家庭,互相体谅是应该的,万一对方真有难处呢,自己作为男人,多担待点也是应该的。 可渐渐地,老黄就有些扛不住了。 他在广州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一万出头,除去自己的生活费和房租,根本跟不上对方花钱的速度。 无奈之下,他只好动用自己攒了二十年的积蓄,那笔钱是他准备用来买房付首付,甚至养老应急的底气,可每次想到对方可能在老家等着自己挣钱回去,他就狠下心把钱转了过去。 心里不是没有过嘀咕,也疑惑过对方怎么花得这么快,可话到嘴边,又怕伤了夫妻感情,只好一次次咽了回去。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老黄辛苦攒下的24万积蓄,就被一笔笔转了出去,分文不剩。 老黄心里不是滋味了,想问问妻子,钱都花哪去了。 可消息发出去,等来的不是耐心的解释,而是带着不耐烦的冷淡回应,字里行间都透着嫌弃,意思是没事别老联系。 他才意识到对方从始至终都当自己是摇钱树,见自己被炸干了,就想抽身了。 老黄后知后觉,为时已晚,钱早进了对方的腰包里,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了。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若有证据证明女方在相亲时故意隐瞒真实意图,以结婚为幌子,虚构“共同生活”的事实,骗取老黄大额财产,且数额(24万)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老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需注意,刑事立案对证据要求极高,需证明女方从一开始就无结婚意愿,仅以骗钱为目的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